西门子发电集团财务总监蒋建华表示,两税合并影响不大,过渡期足够企业把优惠政策用完
2005年1月14日,54家在华跨国公司针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可能对跨国公司的影响,准备联合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一份报告,要求“取消对外资企业优惠政策应有一个5到10年的过渡期”。
“现在谈影响还有些为时过早,毕竟还有5年的过渡期,”西门子发电集团财务总监蒋建华近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实上,外资企业对“两税合并”曾作出比较激烈的反应。2005年年初,当时包括西门子、摩托罗拉、东芝、诺基亚、三星等在内的54家知名跨国公司曾联名上书相关部委,要求将对外资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继续延长5年—10年。不过,随着两税合并进入立法程序,外资企业则表现出了“积极”的一面。
西门子早有准备
“公司已经早有准备,在这5年的过渡期内,已经足够把企业还没有用到的优惠政策用完,比如‘两免三减半’。”蒋建华说。所谓“两免三减半”是指对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另外,蒋建华认为,与税收政策相比,对外企影响更大的政策是行业准入制,尽管2004年底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大大放宽了外资准入国内的业务领域,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必要配套的操作性程序规范,使得外资实际进入有关业务领域的过程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而企业相关的技术研发却必须先行,一旦投入方向失误,就会失去国内市场的巨大商业机会,而且原来的巨额投入也将颗粒无收,这使得有关行业准入限制的风险凸现。
“‘两税合并’只是所有对外资优惠政策中所调整的极小的一部分,对他们的影响并不大。外商在中国投资,本身就享有了诸多的优惠政策。”一家本土企业的高层对此表示。
据了解,外商在中国投资,大部分落户各地高新区,不仅享受了国家关于高新区的主要优惠政策,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退税政策、免征外商投资企业地方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优惠政策、外商投资企业国内采购优惠政策、进出口关税减免政策,还充分享受了各高新区自身为招商引资量身打造的各种优惠政策,其中就包括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
优惠一年获益25亿
据蒋建华透露,西门子集团每年从税收的优惠政策中的获益大概占销售额的5%,按照2006财年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的销售额达到504亿元人民币计算,西门子集团至少从中获益25.2亿元人民币。
西门子全球的各种业务均已进入中国市场,包括自动化和控制、电力、交通、医疗、信息和通信、照明以及家用电器。其核心业务是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解决方案。
在过去的三年中,西门子中国实现了两倍于中国GDP平均增速的增长,销售额翻了一番。2006财年(截至2006年9月30日),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以其销售额飙升了37%的成绩荣获西门子全球最佳地区公司称号。对此,西门子中国首席财务官李锦霞女士强调说:“这表明中国已成为西门子全球业务的支柱之一。”
我国目前实行两套税收办法,对内资企业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对外资企业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有专家表示,这种做法,即便在全球也极为罕见。
据了解,外资企业在中国享受15%至24%的税务优惠,实际上各个地区还在自己可控的范围内给予了更多的优惠;而内资企业的名义税负是33%,内资微利企业享受27%和18%的照顾税率。
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外资创造了中国约33%的GDP,却只缴纳了中国约20%的税收。我国内、外资企业税收负担严重不平衡,外资优惠过多过大,直接制约了内资企业的竞争力。
税制改变促使调整投资方向
“经过过渡期的缓冲之后,西门子中国将逐渐调整投资方向,从以制造行业为主转向服务行业,如金融服务、网络服务和产品售后服务等。”蒋建华说。据他透露,目前西门子在华的业务中,制造业占到了90%. 2006财年初,西门子与中国的合作伙伴———唐山机车车辆厂共同赢得一份60辆高速列车的订单,其中西门子的份额占67亿元人民币。目前,西门子已在中国设立了70多家运营公司和60家地区办事处。
2006财年,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的新订单额增加了15%,达到560亿元人民币,新增投资和现有业务扩展对此功不可没。西门子中国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郝睿强博士表示,西门子中国将再次向中国市场追加中期投资100亿人民币。
在外商对华投资中,制造业一直是主要领域。有财税研究人员认为,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不仅没有对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产生引力作用,反而为那些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不高的投资项目带来了相当大的好处。
而两税合并则使得跨国公司在投资中国之前,需要更多地权衡利弊,那些试图将夕阳产业中‘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的资本密集型制造业全面移植到中国的公司,随着成本的提高而可能变成不当的商业选择,而中国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也进一步挤掉了那些落后投资企业的生存空间。
“假外资”“假亏损”将被遏制
蒋建华认为,无论对于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两税合并都意味着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起点,一方面,这将结束“假外资”的避税行为,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外资企业的“假亏损”。
据了解,中国目前吸引的外资中,有至少1/5是“假外资”。所谓假外资,是指一些中资企业通过资本外逃、在开曼群岛设立公司后、重新回到中国投资的资本。这些资本的目的就是获取税收优惠,因此在中国实现两税并轨后,这些资本将离开中国。“假外资”等投机现象实际上是竞争不公,同时也人为地扩大了外汇供给,增加了人民币升值压力。
消息人士透露,这次的新税法草案增加了多项反避税措施,对这种境内企业、个人拥有或控制的、设在境外低税地区的企业,草案规定,如果这些企业对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分配不合理,那么利润汇总归我国居民企业的部分,将计入它的当期收入,防止有人利用国际避税港将收入外移。
另外据海关人员透露,外企在中国的平均亏损达到了51%-55%,年亏损金额逾1200亿元。另据国家统计局统计结果显示,去年1—4月份,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利润为1075亿元,下降了3.5%。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官员认为,亏损企业2/3属于非经营性的原因,意在避税。保守估计,我国一年流失的外资企业税收已达3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