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提示近日有媒体报道称,8家A股上市银行2006年年报披露完毕,银行高管年薪均在百万元以上。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以446.18万元年薪居各位行长之首,收入“最低”的是兴业银行行长李仁杰,年薪为101.4万元。
深圳发展银行董事长法兰克·纽曼以995万元年收入成为董事长中的首富,而中国银行董事会秘书杨志威更是以561.8777万元的年薪,成为超过本行董事长年薪的董秘。该消息一出,立刻引发了银行高管薪酬高不高的争论。
焦点1
年薪如此高,自己给自己发薪水?
有评论认为,上市银行高管不当高薪是在窃取股东财富。美国高管薪酬10年普增3倍,2005年美国公司首席执行官的平均收入是普通工人平均收入的369倍,1993年是131倍,而1976年只有36倍,今年标准普尔前500家公司总裁的年收入,预期将比去年增加10%至15%。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也在上涨,尽管绝对数值不能跟美国比,但增长幅度仍然惊人。
假定普通工人年薪为2万元左右,则高管收入与普通工人的收入差距已经处于美国上世纪90年代的水平。以我国的经济体量与美国相比,这份收入绝对算得上优厚,这还没有算上年薪以外的收入。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日前接受和讯网采访时表示,几大国有银行高管是政府任命的,给他们如此高的年薪等于自己给自己发薪水,问题比较多。其他小银行高管都是聘用的,之前已经谈好年薪问题,所以问题少。
焦点2
银行效益下降,高管薪酬照样涨?
易宪容说,不能说国有银行是业绩好了才给高管这么高的薪水,目前国有银行利润还是自利差收入和政策扶持,所以给高薪不合理。
“要讨论上市银行高管薪酬高不高,首先得有个标杆。”著名管理学家、中国人民大学组织与人力资源研究所所长吴春波昨日说,首先要看上市银行效益如何。如果银行效益比往年下降,高管薪酬却在上涨,就有点不合适了。
几家上市银行的年报显示,按国际会计准则,2006年工行税后利润增长31.2%,中行净利润同比增长52.38%;浦发行净利润33.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民生银行同比增长43%;招行净利润增长87.69%,其他各家银行的利润增长均在30%至50%的区间内。
吴春波说,第二个要考虑的标杆应该是上市银行的薪酬制度。如果高管能得到多少薪酬已经董事会明确规定,高管拿高薪是当之无愧的。但如果高管凭借权力给自己定高薪,那么他肯定是在超越制度掠夺股东财富。
焦点3
创造了价值,理应获得高回报?
有网友说,现在的银行行长们,比的不是工作业绩,而是比同级人员的工资水平。一般员工年薪只有2万元,比起动辄上百万元甚至几百万元的各级行长们,真是少之又少。“建议国家要在国家独资银行企业高管人员工资方面实行立法,确立最高限额,确立与员工的比例,从而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该网友说。
在吴春波看来,最不讲理的做法就是拿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与普通员工比。“银行员工为啥不拿自己的工资和农民比呢?和农民比,他们的工资绝对是高薪了。”吴春波说,银行高管是一种特殊的人力资源,和普通员工不太一样。高管要承担高风险、高责任、高压力,要为公司和股东创造价值,当然也应该获得高回报。如果和国外同行比,国内上市银行高管的薪酬也许只是他们的零头。
焦点4
太强调平等,不利于人力资本发展?
还有人说,银行高管与普通员工收入差距过大,不利于社会和谐。吴春波则认为,和谐不是平均主义。以马蔚华为例,虽然他的薪酬在上市银行行长中居首位,但这个钱由他拿是理所当然的。“抛开公司效益不说,单看招商银行的管理和服务,就比其他银行好得多。”吴春波说。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魏杰认为,不能简单将高薪看作是掠夺股东财富。在现代企业的分配制度中,对企业中任何一名员工即人力资源实行的是工资制,对企业中的技术创新者和职业经理人即人力资本实行的是薪酬制。前者是由人事部门决定的,后者则是由董事会直接决定的。工资是人力资源作为劳动而享受的回报,而薪酬是人力资本作为资本享受的回报。
“中国的企业文化往往过多地强调平等,这不利于人力资本的发展。”魏杰说。
据《中国青年报》从世行行长女友的“加薪”看中国行长们的“高薪” 行长高薪曝光,引来争议无数。
如何给银行高管定工资,是个世界性的难题。当下中国,一方面大家承认银行高管是特殊的人力资源;但另一方面,在国人收入水平普遍不高、银行业存在这样那样问题的背景下,面对数百万年薪,大家很容易心理失衡。
就在25日,欧洲议会全会通过决议,对世界银行行长沃尔福威茨利用职权给女友加薪一事表达不满,明确要求沃尔福威茨辞职。两条新闻比较,或许不无启发:在一个经济深入发展的时代,我们未必为某些人有高达数百万的年薪而“眼红”,大家关心的是,这样的高收入是否有正当来源?如果来源不正当,哪怕只有几千元几百元,也不可容忍。
改革时至今日,中国人并没有被渲染的那样“仇富”,谁仇过姚明、刘翔们之富?民不仇富,而是仇“不明不白之富”。多拿点钱不要紧,关键是物有所值———拿多高的收入,要表现出令人尊敬的相应贡献来。在银行高管薪酬的确定上,局限于年薪一百万还是九百万、是不是比普通工人高出数倍,都有些目光狭隘。重要的不是高管们得到的薪酬绝对量,问题的关键是支付给高管的薪酬能否最大化股东的权益,对于他们高收入的监管是否足够严密,收入之外是否还有更多滥权的可能。
去年10月,央行副行长吴晓灵曾表态说:对银行高管必须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使经营业绩、声誉机制成为银行高级管理者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因素,同时强化通过监事质询等形式,形成问责机制。问题在于,在“薪酬与股东权益最大化”这一市场经济公认的原则得以制度性保证之前,决定中国银行高管薪酬的机制是什么?如果高管薪酬经董事会明确规定,高管拿高薪当之无愧;但如果高管凭借权力给自己定高薪,那么让老百姓如何相信他们不是在超越制度掠夺股东财富?
近年来,中国银行业多名高管“落马”,暴露出管理上的诸多问题。金融学者易宪容甚至公开表示,目前的体制下,这些银行的高管基本还都是道德人,而不是经济人,权力过大而缺少有效监管,出问题不是偶然的。在这样的舆论背景之下,尤其在“两个小保管就能偷走5100万”之类新闻的“余威”之下,我们如何回避单纯的行长高工资带来的负面效应?
行长们拿了高薪并不可怕,但在矛盾逐步暴露的时候,却必须通过设立制度、加强监管、增加透明度等方式加以完善,为他们阐述“高薪”的理由,给公众一个“交待”,并借此为中国银行业换取公众的信任与自身存在的正派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