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陶瓷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评价陶瓷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国家发改委于日前发布了陶瓷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并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该指标体系适用于陶瓷行业中的日用陶瓷生产企业、干压陶瓷砖生产企业、卫生陶瓷生产企业,是指导陶瓷生产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和评价清洁生产水平,创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的主要依据。根据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和指标的可度量性,指标体系分为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两部分。在定量评价中包括企业的能源、资源、生产技术特征、综合利用、污染物等5项指标,在定性评价中包括企业执行国家重点鼓励发展技术的符合性、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及清洁生产审核、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符合性等3项指标体系。
按照我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的定义,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材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