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 理 合 约
甲方:
乙方:深圳市风云动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一、总则:
《网络推广专家》软件是乙方开发的一套功能强大互联网推广营销软件,它集信息发布、信息搜索、邮件群发、引擎登录四大功能,帮助商人更快、更有效的在全球2000多个著名商业网站同时发布供求、宣传网站、推广产品、搜索信息、寻找客户、促成生意,目标就是帮助商人利用互联网更快、更好的做成生意,拥有广泛的用户。为发展我国互联网推广和互联网事业,推广应用《网络推广专家》软件,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二、代理区域
经乙方授权甲方可在地区销售所代理的《网络推广专家》软件产品。经销商不得有任何损害乙方利益和声誉的行为,否则乙方将追究甲方及其经销商的法律责任。
甲方发展下级经销商(已获授权)
四、授权代理产品与最低代理结算额
1、代理产品的授权:
网络推广专家 (授权代理)
2、甲方销售乙方产品,第一次最低进货元,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
五、代理商销售价格限制
甲方代理销售乙方产品,甲方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乙方软件价格的90%,有特殊情况需与乙方协商。
六、商情报告
1、甲方应于自签约之日起,应定期向在乙方反馈当地市场动态,以便乙方采取相应的市场策略。
当乙方有新产品或在产品价格、交货或其他有关销售方面的条款需要变更时,乙方将在乙方网上指定区域列出通告,以通知甲方。
七、同类竞争性产品的经营
甲方不得同时经营或代理与乙方认为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厂商的产品。
八、乙方对甲方的支持
1、本着共同发展的愿望,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乙方有义务在相应的代理商宣传广告中注明甲方的名称或链接图标。
3、乙方对已售给甲方的软件提供免费升级服务。
九、结算价格及结算方式
1、结算价格:甲方作为代理商,按软件零售价的折与乙方结算。
2、结算方式:
A、乙方实行款到发货制度,乙方承诺在收到甲方一次性全部付清款项后二日内发货。
B、甲方可来人自提(需出具加盖公司公章的委托书)或委托乙方发货,发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C、乙方指定甲方的进货渠道为深圳市风云动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擅自改变进货渠道。
十、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须对业务往来中的任何重大商情事务对第三方严格保密。
2、因甲方行为对乙方造成名誉、经济等损失,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知识产权的保护
1、甲方未经授权不得使用与乙方的商标、商号名、徽标、标志和产品名称易混淆的名称、商标、服务标志、徽标或标志的全部或一部分。
2、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本代理区域内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并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该地区侵犯乙方知识产权的事件。
十二、合约的提前终止
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可提前解除合约:
1.双方协商同意时。
2.合同的一方破产被解散或被撤消时。
3.合同的一方有损害对方的形象和利益的行为时。
4.合同的一方违反协议时。
5.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
6.《合同法》规定的其他情况时。
十三、合约期限
本合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除非提前按规定终止,应持续至2006年01月10 日。双方可于合约期满后的三十天内续订新的合约,否则合约自行终止。
十四、本合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分歧时,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相互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请深圳市罗湖区仲裁处仲裁。
十六、合约签订地:深圳市罗湖区。
甲方:乙方:深圳市风云动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电话:0755-81151000
传真:传真:0755-25835580
(盖章有效) (盖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