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委托代理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北京安杰信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商标注册委托代理服务协议。
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代理服务甲方商标在第 类的申请注册,共个。该注册商标详细内容见本协议附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及《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乙方接受委托后,负责完成商标注册代理的全部工作,并须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本次商标代理服务采取分类服务形式,具体项目为:
1、商标设计费元
2、商标查询选择如下方式:
□商标按 □中文 □英文□中英文项目包干查询,包干查询费 元。
□商标查询费按实际查询次数计,每次中文元,英文或拼音元。
3、商标申请注册费用 元,加急注册费 元,包干注册费元。
以上项目共计费用 元。
四、付款方式
签订协议后,乙方即时收取甲方商标代理服务费用 元。
五、甲方须保证提供之注册申请材料证明的合法性,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失真,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甲方若有变故,如企业变更、企业重组、联系人地址变更、电话变更等等,必须通知乙方,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如因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后果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请的注册商标被国家商标局驳回或需要删改的,由甲方决定是否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改;如果甲方决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改,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委托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项,协商后可做补充。
九、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北京安杰信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