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权力授予授权者
只给予受权者以责任,远远不够,授权者必须就职责担当与受权者进行有效沟通,任何职责或责任的下达都必须要让受权者非常明确他要完成的职责和你的期望,而这些不是只通过文字来完成的,再详细的文字也不能代替沟通,授权者要与受权者达成共识,也只有这样,这种责任的授予才有意义。 分派了职责,就必须赋予相应的权力,没有赋予权力的责任是没有办法去实现的,即使实现,也不一定是你所需要的。所以在明确职责的同时,就权力同样需要沟通,当然这种权力的给与是相对的,随着授权的执行,权力有可能扩大活缩小。
三、 授权检查与跟踪
现在多数企业是能够做到责任分解的,同时权力也是赋予的,不管科学不科学。然而在笔者的研究中,却发现企业的授权多数到此为止。其实企业授权是一个系统的管理保证体系,是一个密切的闭环系统。给与了权力和责任,授权者千万不要忘记要按照授权项目的里程碑或定期对授权的执行进行监督。这种监督与检查不是走形式,而是真正意义上的监督,不是简单的给个评语就万事大吉的。必须了解授权执行的效果及出现问题以后的及时反馈与调整,前往别到了无法收拾的时候再去决定。
一般情况下,笔者是建议受权者要主动汇报的,当然这是从理论上讲的。在实际中,企业应该逐渐晚上汇报制度。按照达成的要求进行监督。IBM前CEO郭士纳曾说过:你关注什么,就去检查什么。绝对有他的道理。
四、 授权终止与评估
授权完成以后,就会出现一个授权终止的概念,也是授权的最后一环,不管授权执行效果如何,都必须给与合理的评估,而这种评估必须是与受权者共同达成,评估的结果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就授权的执行做一次总结,以便在下次授权时能够做的更好。
当然即使是授权,也必须给与一定的评估,这种评估必须是以结果和业绩为导向,这也是企业必须要面对的。将授权的评估作为员工个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是企业授权体系必须要完成的。
授权不仅仅是权力,更重要的是责任。因为权力是表象和形式,而责任是本质和内在,权力是为责任服务的,责任是权力赋予的证据,两者缺一不可。不管企业采用随机还是计划授权,都必须严格遵循这个逻辑。(博锐管理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