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视听总有种被“强奸”的感觉,翻开报纸、打开电视、拧开收音机、上网浏览、出门办事、外出旅游,每时每刻自己都好象被“浆糊”浆过、臭气熏过、噪音闹过、香口胶粘过,揪心得很、烦心得死、哭笑不能,日渐一日地开始咒骂起那些该死的“垃圾广告”了。原本喜好欣赏各类出色优秀广告的我、每天离不开品尝一羹广告美餐的我,渐渐地患了“广告厌食症”,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快要“绝食广告”了!
为何竟至于如此呢?我想大概是与“广告人”濒临灭绝不无关系吧!
一、从事广告的人员并不都是“广告人”
首先,我认为有必要界定清楚“广告人”的身份及资质,本文所指的“广告人”并不等同于一切广告从业人员,这里所提的“广告人”是指行业责任与专业修为完美结合,具备较强的公德意识、博才多识、谦虚好学、精益求精,不断为客户创造价值、不断推动广告创新发展,同时给“受众”(人民群众)带来广告文化熏陶及愉悦,并持续稳定地为社会创造强烈文化效应的那些人或群体。否则就不是“广告人”,而是胡搅蛮缠沾点边入不了其内的“广告香口胶”、“广告牛皮癣”。
二、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目下的广告业界“众生态”
我粗略笼统地归纳了一下,当今玩广告的不外乎三类人:
一流的玩“合成技术”,包括电脑技术、影视艺术、声控技能、色彩工艺、画面组装等等,玩得炉火纯青、相益得彰,虽形象大于思维、形式盖过内容,却被视为“极品”登各大雅之堂、断各大媒体之档、夺各大奖项之冠,当然也必然摘取“混淆受众视听、 污染文化市场”“广告大户”的桂冠。
二流的玩“文字功夫”,恨不得把老祖宗传承下来的几千年文化全放进“文字锅里”,时而猛火爆、炸、轧:生剥了、拉长了、锤扁了;时而文火炖、焖、蒸:调和入味混杂;咬文嚼字、偷梁换柱、横七竖八、酒“倒”着喝美其名“道酒”【倒可倒、非常倒(道可道、非常道)】;咳嗽了“刻(咳)不容缓”,烫衣了“百依(衣)百顺”,诸如此类偷了换了拆了并了尽显广告玩者的“文字功底”(当然偶尔把玩把玩还自然,一直玩下去就不地道了),但最终还是在玩文字游戏,戏弄不识几个字不会变通的老百姓。破坏汉字的用字规范以及污染语言文字使用的纯净环境,他们“立头等功”!
三流的玩“画虎类犬”,说白了就是赶鸭子上架玩“编辑复制”,这类玩家高超的合成技术玩不来,而高雅的文字艺术又不够格玩,只能牙牙学语端坐在地上玩拼图堆魔方了,拼得象样堆回原样,赏一颗糖他们就知足,七拼八凑叠床架屋也不要怪罪,高抬贵眼、高抬贵手充其量打几下屁股就行了,毕竟是“新生代”嘛,宽容为先!愚弄百姓、扯高补低变口味(把博士生的欣赏口味变成高中生的,大学生的变成小学生的,小学生的变成婴儿的),玩文化倒退、知识下降,他们“功劳真不小”!
当然,我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能将“广告玩客”分个“三六九等”,如平庸的“广告玩客”寄生于“4A公司”;平平的“玩手”套牢于“不上不下的公司”;出色的“玩家”却落魄下嫁于“地下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