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击就业协议书
这是一份非常完整、考虑极其周详的就业协议书。虽说仅一张A4纸大小,但前后8项条款将大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罗列得清清楚楚。协议书的第3项条款包含见习期、薪金等重要内容,而且具备形式上的完整,只要填上几个数字和文字,关系立马明确。但在第3项条款的起始处,有着一段文字的补充:“如果甲乙双方已有约定,可以不填写以下栏目,并另附约定条款。”
近日,笔者走了几所高校,发现有不少毕业生所签的就业协议书上第3项条款内容存在空白,除了口头约定外,极少另附条款,只说“按我公司人事制度履行”。相比之下,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和跨国公司所签订的协议书,就填写得极其规范,没有“空白”。
中国人讲究是“白纸黑字,落笔为重”,只要是有了笔迹,等于是有了证据、有了说法。目前,恰逢是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的关键日子。已签约的大学生,当属幸运。可他们其中一些人晚上仍然睡不着,原因简单:所签订的就业协议书遭遇“空白”,一些事关见习期、薪金等关键内容都是一片空白,这就是用人单位的“签约前提”。当然用人单位在签约前也曾向大学生对见习期、薪金等作出承诺,但离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至少还有几个月的时间,现今那些优厚的口头承诺会不会临时变卦,大学生真的很担心。
学生:口头承诺不放心
找工作时,多数大学生都是做好简历等人挑,有单位接收时,已经很开心了,根本不敢多问,更别谈对单位的情况有多少了解。很多同学说,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根本不平等。一位目前就业于某外企的小李说,去年就是听了公司的花言巧语没填协议书的第三项,结果临到工作时,才发现岗位和薪金都“相差千里”,再找方向已来不及,只好服从。学生口头承诺不放心找工作时,多数大学生都是做好简历等人挑,有单位接收时,已经很开心了,根本不敢多问,更别谈对单位的情况有多少了解。很多同学说,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根本不平等。一位目前就业于某外企的小李说,去年就是听了公司的花言巧语没填协议书的第三项,结果临到工作时,才发现岗位和薪金都“相差千里”,再找方向已来不及,只好服从。
学校出台相关法案
复旦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夏科家对此无可奈何地表示:知道不对,很难操作。他说,学生应该有知情权。学生是弱者,签约时,大学生常常只想得到这份工作,不敢多问。用人单位有义务主动把薪酬、培训、岗位等跟同学讲清楚。现在有了纠纷,学校只能进行道义上的帮助,所以最好能够出台相关的法规监督签约双方。学校出台相关法案复旦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夏科家对此无可奈何地表示:知道不对,很难操作。他说,学生应该有知情权。学生是弱者,签约时,大学生常常只想得到这份工作,不敢多问。用人单位有义务主动把薪酬、培训、岗位等跟同学讲清楚。现在有了纠纷,学校只能进行道义上的帮助,所以最好能够出台相关的法规监督签约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