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接纳集体跳槽的企业也冒着很大的管理风险,因为要接纳的团队既然能从别的公司跳过来,他们也能从你这儿跳走,需要预防他们再次起跳。集体跳槽的团队在人员素质上可能是参差不齐的,新企业可能只需要其中的一两个人就够了,但后者为了维护所在团体的利益,要求整团接受,新企业的用人成本会增加很多,况且这些团队本身形成了固定的工作模式和一些潜规则,如何融入新企业的企业组织和企业文化之中也是一个问题。因此是否接纳集体跳槽,新公司也要在诸多方面权衡利弊,周全考虑。
集体跳槽对于原企业损失是最大的,可能一个团队走掉,这个公司的一根顶梁柱就塌掉了。但是集体跳槽的发生也反映了原公司在管理方面存在着漏洞。企业的运营过分地依赖某些人,企业内部出现拉帮结派,这是很不正常的,需要原公司好好反思总结。
王宇峰:集体跳槽对有些公司的打击是致命的,特别是公司发展集中在少数几个人手中的公司;如果公司相对成熟,职位已经细化,铸成了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那么影响就会小一些。
接受集体跳槽的公司多半是为了眼前短期效益的提升或解决亟待攻克的难题。跳槽集体空降到新公司能否实现成功合作涉及到诸多因素,失败的相对来说多一些,当然也有成功的例子。他们的职业期望和新公司所提供的平台如果能够对等匹配的话,可能发展就顺利一些,毕竟集体跳槽多数是跳到新的不太成熟的公司,他们的付出会更多,可以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
化解危机应防患于未然
黄剑:由于集体跳槽者是以一个团队的方式跟聘用企业谈判,这与个人跳槽在性质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个人跳槽者与新公司要签订用人协议、遵守公司各项规定;而接纳集体跳槽者的企业,在人员管理上就多了一些要考虑的因素。比如能不能将跳槽集体的人员打散、安排到公司各部门,跳槽者们是否完全接受新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等等,经常是要打问号的。
很多时候,新公司向跳槽集体出让了很大的权限,比如只给他们划拨一个资金总额度,怎么分完全由小集体自行决定、自负盈亏。对集体跳槽现象,要看到它的市场和经济基础;企业用人行为本身从某种角度讲,也是一种市场化的行为,没有必要对此大加鞭挞。我只想强调,接纳跳槽集体的新企业会面临着较大的风险,牺牲其部分的管理权限,吸纳的成本也会比较高,而集体跳槽者由于人数众多,可能在遵守职业道德等方面隐患较多,目前这方面的法律规范还没有完善。
王宇峰:作为企业,应该如何防范员工集体跳槽?就像水坝一样,前期的裂缝要及时堵住,一般出现这样的情况会有先兆的,需要及时发现、封堵这个裂口。外企这种情况很少,因为外企一般运作比较成熟,内部分工非常细,骨干人员在他所处的位置都负责细化了的工作,他在自己的职位上可能称得上是专家,但却不太可能拥有统筹整合的能力;而且外企的人力资源部门有专人负责与公司员工的沟通,针对员工的优势、特点,与员工就工作满意度、职业生涯规划等进行探讨。目前国内企业针对每一个员工还达不到这一步,但对核心员工应该是加以重视的,如果经常就他们个人待遇、晋升提高等方面进行交流,掌握情况,就可以及时化解集体跳槽的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