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国内资金为背景的融资骗局,其特征是在合法的融资方式下,利用法律漏洞即融资方缺乏金融专业知识、急于融资的特点,出资方骗防与银行、证券公司等内部工作人员合伙做局,达到骗取融资方手续费、保证金等各种名目的费用为目的,比如《银行保函》融资方式。
《银行保函》是银行对银行开具的保证承兑的信用凭证,在金融界这是信用比较高的一种担保方式。利用《银行保函》进行融资的一般成程序是:融资方以其项目向本地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同一发放贷款,但要求其完善担保条件;融资方只好寻找担保方,如异地一家公司出资方在当地很有实力,并在其开户银行有一定的信用额度,经考察该公司看中融资方项目,愿意做信用投资,则与融资方限定以《银行保函》的方式为其担保的合同,融资方还需向出资方办理完反抵押手续后,出资方以其资信位担保向其开户行提出为融资方出具《银行保函》的申请,如批准,则融资方贷款银行过来核实保函后,回去放贷。
这种融资方式的陷阱主要在:
1.出资方根本不具备担保条件,却承诺一定能开出保函;
2.要示融资方支付一定额度的现金,作为公关费用,不开收据,也不在合同中体现;
3.与银行内部人员一般都是行长勾结,以非法的手段开出手续齐全的保函非法是指未经过银行审贷会及上级批准;
4.出资方对融资方考察后,会拿出一个简单的漏洞百出的不容修改的协议或合同与融资方签约,协议上规定,《银行保函》开出并由项目方银行核保后,项目方必须一次性付清所有手续费;并要求一周最多两周内项目方银行必须放贷,如不能放贷则不负任何责任等。
开具《银行保函》是一种合法的、信用较高的融资方式,如果能通过这种方式融资,应尽量争取。在融资过程中采取以下措施就能防范陷阱:
1.向省一级分行核实出资方的信用额度;
2.向省一级分行核实出资方银行有无开具保函的权力,可开多大额度;
3.出资方是否认真办理反抵押手续,如果不认真或不办理,那一定是假的;
4.任何收费应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中未约定的不能支付,任何支付应有正规收据;
5.保函开出后,应到银行的信贷部门核实;
6.合理的费用支付方式应是:保函核保后付一半,贷款到帐后再付另一半;
大额存单、有价证券抵押贷款方式的陷阱主要是打时间差,即出资方给融资方的有效时间内,银行上级部门的核准手续根本办不下来,这样出资方不要采用上述两种融资方式。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是指在贸易流通领域,以信用为基础,银行提供的一种短期融通支付手段。该方式要求达到条件比较苛刻,以此方式为项目融资,是无法满足条件的,除非全部资料作假,这样风险太大。建议创业者不要考虑用这种方式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