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丁生是做机械生意的!有一次河南的一位客户了订了一台价值十万元的机器,为表诚意,那位客户预付订金2万元,还有8万元货到款付清。
“我原本是想将货直接送到他们公司的,后来想一想,是人家的地盘,还是小心为好!于是,我将货拉到某酒店地下停车场,出租费!然后人去了他公司”
谁知丁生去了他公司后,那客户当场就说,目前手头资金紧张,先付4万元!剩下的,下个月再付!
“我当时就暗自庆幸,幸亏没有将货直接送公司,不然,那8万元能不能拿到还是个问题!”
第一次谈判可想而知,当然不成功的,没办法,丁生只好返回酒店再中作打算!
谁知第二于再去找那个客户,竞然说出差去了,如里答应昨天的那个条件,马上付钱!
“他在耍花招,但我没其它办法,因为人生地不熟的,最重要的是当时我没签合同,因为当时在电话里面称兄道弟的。所以就说那个合同就免了·我想也不会出什么问题,反正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但没想到。我必需采取措施!不然,那租费一天一百的也不便宜!再说万一让他找到那个存货点,会更麻烦!”
第四天,丁生再次到公司,找到客户的秘书,说了一句话:我今下午就拉货回深圳。那2万元我扣除5千元的车费,还有15000你下午来某酒店拿!
“我在想那人一定会出现的,因为我们机器的质量和价格,与同行来比,是很有性价比的,结果到了下午,他真的来了,说不好意思,临时有急事走开几天了,然后将款一次性付给我了!”
呵呵,听丁生说后,又长一见识呀!是的,大金额的交易,最好是签定合同!那样,至少有个法律的保障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