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目前国内网上店铺发展得如火如荼,但网上开店还是有一定风险的,风险首先来自经营者自身在经营手段和营销方式上的失误,其次是关于在工商、税务方面仍然存在政策真空。
经营方式导致失败
小杨是今年毕业的大学生,主修外国文学,毕业后找工作不顺利,他就跟朋友一起在易趣网上开了店铺,以出售服装和小饰品为主。他们开始经营是到市场上寻找自己喜欢的服装款式,与店主讨价还价后,买回来放到网上销售。由于没有找到源头批发商,他们的商品在同类中价格偏高,于是就购买了大量的广告推荐位。推荐位的费用昂贵,无形中增加了商品的成本,3个月下来,小杨和同学细算一下成本,发现除了进货费、交给网站的费用和邮费,最后反而亏损了500多元。最后,他的店铺以关门大吉宣告结束。小杨总结教训时说:当时只是一味地想着做‘老板‘,但是根本就不懂经营,更不懂‘网络经营‘的运作程序和经营理念。所以,我还要慢慢学习,多积攒一些这方面的知识再说。
大规模发展有难度
今年33岁的硕士马先生在易趣开了一家香格格北京总店,主营生活用品。从IT业界辞职下海之后,他选择了把自己开发的充气家居产品放到易趣上销售。作为易趣上首家经营充气家居的商户,短短一年,他的销售额就达到近20万元。但通过易趣成交的只占很小的比例,更多的是易趣带来的用户在购买了产品后,很快推荐给他们周围熟悉的人,给他带来了不少回头客。还有十几个客户后来发展成为了他的经销商,利用他们的渠道,一些单位的劳保用品选用了马先生的产品,还有一些产品被当作抗震救灾物资被大批量采购。
作为一个C2C的交易平台,同一类商品,甚至同一品牌同一规格的商品可能有多个易趣用户在出售。所以马先生虽然最早开发的充气家居,但在一年后众多后起卖家逐渐降低了他的盈利。此时马先生已经在上海、天津、北京三个城市建立了5个客户服务中心,每月的费用要1万多元,并且出现了负利润。马先生面临业务调整。
通过互联网,马先生联系到了一个专利人,他的多气室高压充气家居获得国家专利,把充气床、充气沙发做到了国内极至,摆脱席梦思床的临时替代品,成为一种可以淘汰席梦思的高科技产品。但是,由于前期投入大,市场收益低,事业和心态都陷入低谷。马先生于是把他和自己另外一个做充气游泳池的生产厂家绑在一起,用现成的技术工艺重新包装定位,重新在充气家居领域的高端保持了领先地位。不同的是,这次是一个生产厂家-技术专利-经销公司的三角形合作,大家各有优势,又相互依赖,因此可以更稳固、更持久。
可以说,马先生后期的发展已经不是网上店铺可以承载的了,在网上要想大规模发展,确实有一定难度。
网上商店面临税收真空
深圳网民姚先生业余时间在易趣网上开了个小店,近日却被工商部门以无照经营查处,并要罚没经营收入5000元。姚先生认为自己仅仅是在网上摆摊,没有法律规定网上开店要办营业执照,工商部门查处自己没有法律依据。
姚先生说,自己大学学的是计算机专业,毕业后到深圳创业,平时有自己的工作。今年4月,他根据自己的特长在某网站上开了个网上店铺,主要是利用业余时间在家上网,卖点电脑零配件之类的小商品,有4000多元的营业额。
7月12日,姚先生家来了三位深圳市工商局宝安分局油松工商所的工商管理人员,他们认为姚先生无照经营网上购物店,扣押了姚先生用于网上经营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物品,并通知姚先生要缴罚款5000元。
姚先生认为自己仅仅是利用业余时间偶而摆摊,上网地点也是在家里,没法办理营业执照。而且利用的是某网站提供的平台,某网站还按经营比例扣下了税费,这就像自己在一家大商场租借一个柜台经营一样,只要某网站有营业执照就可以了。姚先生为此提出了异议。
7月14日,姚先生到工商所接受处理,工商所让他把某网站的营业执照传真件和证明他是该网站用户的资料带去,后来又让他把某网站的营业执照原件带到工商所,否则就以无照经营论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
像姚先生这样网上开店没办营业执照的情况该如何处理?工商所的工作人员一时也说不清楚,找不出过硬的法律依据。工商所一位副所长解释说,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无照经营取缔处理办法》,如果你从事经营行为,批发商品并销售,就需要登记,应该领取营业执照。他们就是根据这个规定对姚先生进行处罚的。
但工商管理人员也意识到,毕竟网上开店和平常理解的经营方式不同,比如许多人都是在家里的电脑上进行,没有也不需要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范围不好确定,因此无法按照平常的要求进行登记,也无法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对网上开店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因此针对传统经营行为的法律法规并不适用于网上开店。
同样的情况在北京、杭州等地也有发生。杭州国税部门的相关人士明确宣称:网上交易适用于现有的税务法规。生产经营型企业在网上交易应缴纳17%的增值税;如果只是买进卖出的店家,也要缴纳4%的增值税;如果在网上开店销售货物,应该开具税务发票依法纳税,否则就存在逃税的嫌疑。相关人士还介绍说,杭州的一些公司通过企业自己的网站出售商品,实际上都是按照传统渠道一样纳税的。
对于网上个人经营是否要办理营业执照,不同的立场有不同的看法。按照国家法律,个人经营行为应该登记,但目前关于个人网上经营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网站开店如果是法人单位,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个人则只要提供身份证和个人银行账号就可以了,没有要求具备个体经营的营业执照。像姚先生这样的卖家在某网站上有几十万人,深圳也有将近5000多人,但绝大多数都是在家中无照经营。
在易趣网的服务条款上有这样的提醒:用户应按照国家的税收规定,向相关部门缴纳税款。在淘宝网的服务条款上,也有类似的一项:用户因进行交易、获取有偿服务或接触淘宝网服务器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以及一切硬件、软件、服务及其他方面的费用均由用户负责支付。淘宝网站仅作为交易地点。
但是,众多的卖家对于开店纳税并不是那么了解。如何进行税务登记、如何申领发票、应缴多少税等等,很多卖家卖了一两年货物也不一定能把这些事情弄明白。
杭州税务部门的人士指出,类似淘宝之类的网站提供的仅仅是一个平台,至于网站上的店家到底卖了多少货物,他们也是很难统计的。除非店家自己主动去税务部门缴税,或者是有人检举,税务部门才能根据检举的线索进行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