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后,男人和女人兴高采烈的跑来拽着我往外走,我还没弄清怎么回事,他们就把我拖出了门外。直到楼下,我才搞明白,原来男人发工资了,非要请我吃饭。我呵呵的笑着,说:不用客气了,都是出门在外,互相照应是应该的,吃饭就免了吧。可是他们固执的拉住我,非请不可,说:不请,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看着我也一副坚决不去的样子,他们俩急了:你是不是怕我们带的钱不够,不看,我带了好几百呢。说着就要去掏钱。
看着他们憨厚可爱的样子,我实在推辞不过,只好应了。
我一边走着,一边想着:怎么样才能既让他们请了我,了却了他们的心愿,又能为他们省钱。我想起了广州最便宜的饭馆,拉面馆。
于是我装作沉思良久的样子说:我知道有个地方的东西很好吃,我最喜欢吃了。不如我们去吃兰州拉面吧。他们俩先是一呆,接着就说:那怎么行呢?怎么能请你只吃碗面呢?说啥也要请你吃顿好的。
我故意很生气的样子:我就喜欢吃拉面,你们要是诚心请我,就请我吃拉面,要是吃别的,我可不高兴了。
他们俩看我生气了,只好答应着,说:一切都依着我。
到了面馆,我点了一碗牛肉面,男的点了一碗素的,一碗牛肉的。等拉面端上来的时候,男人把最大的一碗带牛肉的面推到我面前,把另一碗有牛肉的端给他老婆,他自己的那碗却是碗小的素的。
看着我疑惑的眼神,男的赶紧解释到:我喜欢吃素的。以前的伤口还没长好,吃荤的对伤口不好,素的好。
其实我知道,这根本不管伤口的事,我知道他是为了省钱,可是他不会亏待朋友,于是只能亏待自己。
看着他大口的吃着面,看着他老婆不停的把牛肉夹到他碗里,看着夫妻两人你不停的你把肉夹给我,我把肉夹给你;我的嗓子哽在那里,难受的咽不下去一口面。我能感觉到我的眼前一片模糊,不知道是面的热气扑在了脸上,还是有别的东西糊住了眼睛,能感受的只有一阵潮湿。
第一次,我学着他们的样子,吃光了碗里的面,喝光了碗里的汤,尽管我撑的胃疼。
可是我第一次能感觉到我内心深处很充实,很满足。
虽然吃的是8块钱一碗的拉面,但是我知道这一餐很贵。那不仅仅是花去了他们好几天的生活费;让我得到的更不仅仅是饱饱的胃,而是我从未有过的感激和体会。这无论是多少钱都不能买得到的,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得到的恩惠;那种价值只有人性中才有。
我想,这是我至今为止吃过的最贵的一顿饭,它真的很奢侈,很昂贵。
(十二)
一个懒洋洋的午后,我的那个朋友给我打电话来,当我听完他的叙述,我吓呆了,我不知道他说的是不是真的,也没听清楚事情到底怎么回事,我只知道,我隔壁的那个男的被抓进了公共安全专家局。
朋友不停的埋怨我,怎么会给这样的人介绍工作,言语间的不满,无疑是说,我让他帮忙找了这个工作,事情现在弄成这样,他在那个公司老板面前已经颜面尽失。听着他愤愤的挂断电话,我就知道,以后这个朋友算是没了,更别说再找他帮忙给那对夫妻介绍工作了。
我已经来不及关心,这份或许叫友谊的东西还是否能完整的存在,也无心去跟这位朋友道歉,我只想知道他怎么样?我只想弄清楚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在潜意识里竟然多了份对他的信任,我告诉自己,也许这是个误会。
我请了假,急忙的赶回家,跑上楼,去敲那扇门,可是良久,都没人来开门。我有点失落,我想也许女的已经赶去公共安全专家局了。
我无力的靠在那里,望着隔壁我的门,突然伤感起来。我看到了我门框上贴着一张纸条,我跑过去,撕下来,是女的给我留的言。上面没说什么事,只是留下了一个派出所的地址。我来不及多想,便赶去了那个派出所。
赶到那里的时候,我看到两个民警正在对女的训话,女的低着头,忍住抽泣,耸动的肩膀似乎在极度的压抑着将要哭出来的声音。旁边还坐着一个中年妇女。那个中年妇女频频的皱着眉头,尽量的让身子往一边靠,唯恐女人那身有点破旧的衣服玷染她。我冲过去,拉住女的胳膊问道:到底出了什么事?
两个民警先是打量了我一番,沉吟了半响,然后口气缓和的问道:你是?我没看他们一眼,自顾的说:我是**晚报的记者,她是我的朋友,我想来找她了解一下情况。
两个民警互相看了一眼,半信半疑,但是有似乎不敢冒险,于是姿态便低了下来,不再大声的吼着对女人训话,对我也客气的套起交情来。
我把女人拉到一边,问她到底是怎么回事,她老公在哪里?女人看着我,还没开口,眼泪就刷的掉了下来,我安慰她不要哭,先把事情跟我说清楚,我们再想办法。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今天上午,他老公去为公司的一个客户送资料,在公共汽车站等车的时候,正巧遇到“飞车party”抢劫正在等车的一个妇女的包。妇女拼命拉住自己的包哭喊,却没有一个人去管,正在双方你争我夺,僵持不下的时候,他看到了,想都没想,就冲过去,帮妇女夺包。无论贼人怎么打他,甚至拿出了刀子,可是他还是拉住包不放手,这时候执勤民警赶来,飞车party便逃窜了。
本来事情就这么简单,可是当民警赶来的时候,看着他也在夺包,以为他是抢劫犯的同伙,就问那个被抢的妇女,认不认识这个男的,妇女一口咬定不认识,并且还强调:她也不知道这个男的是飞车party同伙,还是另一伙抢劫犯,反正跑上来就夺她的包。民警二话不说,就带走了男人。
由于男人着急给客户送资料,所以再怎么解释都没有,挨了匪徒的打也就罢了,竟然还被民警猛揍一顿,让他老实交待。他怕耽误公司交待的任务,只好报出了公司的名字,
本想着这样只是可以赶紧让公司派人来把资料及时转交给客户,没想到,公司一听,立马不承认他是本单位的人,也就是说他立马就被开除了。
民警通知了他的老婆,他老婆一来,就被定性为:抢劫犯家属。不停的被训话,还让她交待问题。她吓得不知道说什么,脑袋一片空白,要是我不来,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听完她的叙述,我一股无名火就上来了。我转身到那位妇女旁边:请问,你就是受害人?我想采访一下您,这是我的工作证件。妇女愣了,不知所措的看着我,我不理会她的莫名其妙,继续问道:请你详细描述一下当时的情况,你为什么就认定这个帮你夺包的人也是抢劫犯,为什么你就不能认为他是来帮你从匪徒手上夺回包的人呢?
妇女,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民警,慢吞吞的,结结巴巴的说:怎么可能有那么好的人?这年头,谁还爱管闲事啊?难道他不怕死?他要是真帮我,那他不是傻子就是精神有问题。police听着,也频频点头,似乎她说的才是一个正常的人所应该做的。
看着他们理所当然然的表情,我愤怒了,我大吼起来:他如果是抢劫犯的同伙,为什么抢劫犯打他?他如果也想抢你东西,为什么police来了不跑?在police来之前那会,他完全可以抢了你东西就跑?你东西少了么?他打你了么?有目击证人可以证明他也是在抢你包么?你们pol.ice有什么证据证明他就是抢劫犯?是因为他没有这个城市的户口?还是因为他穿着不够华丽?一个冒着生命危险帮你忙。
(十三)
pol.ice可以抓错你,法律可以错判你,可是你要想去纠正这个错误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抓错你,可以只是因为怀疑你,就能给你戴个嫌疑犯的帽子;疑罪从无在很多时候只是法律条文里的一句话而已,现实中能真正贯彻实施的屈指可数。判错你,可以有一万个
理由归咎于司法的不健全,可是没有人会为你你受到的不公待遇负责,提起国家赔偿,也只是说说而已,又有那个人能真的得到过这样的道歉形式?!
我知道,要给他洗清罪名,我必须全力以赴,我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是无辜的,他是好人,他当时是想去帮助那个妇女。
尽管,现在妇女含糊其辞,以把自己搞糊涂了,自己也说不清楚他到底是不是来帮自己的等等理由来推脱,不想面对自己遇到好人,反咬一口的事实。police也以虽然没有证据证明他是抢劫犯,但是事关他出现在事发现场,并与此事有关联为由,不能彻彻底底的还他一个清白。
我知道,要靠抓住当时的那两个抢劫犯来为他洗脱不白之冤可能性微乎其微,我只能想办法找其他证据。我利用自己是记者的身份,想尽办法,找到了当时事发现场的2个目击证人,是一个报亭的老头和一个推着车买水果的妇女。他们都说当时那男的的确是去帮被抢的妇女夺包,不是抢劫犯。可是当我想要他们陪我去趟派出所跟pol.ice证明一下的时候,他们却死活都不肯。说不想多管闲事,怕惹一身臊。在我苦苦哀求无果的情况下,我不得不耍了点小手段,与其说是手段,不如说是无奈之举。
我说我是记者,现在要对那天发生的事件,写篇评论。广州街头一妇女被抢,好心人施救,反被诬赖是歹徒,旁观者无人肯出头!我还故意说:你们俩我也会以匿名形式将你们事不关己的态度写进去的,不知道你们的孩子看了,会有何感想。
看着两人有点迟疑,我又说,如果你们肯证明,我当然也会在文章中把你们伸张正义,深明大义的善良举动报道出来的。我相信你们都是好人,都不会眼睁睁的看着另一个好人被诬赖受不白之苦的。
他们掂量了很久,终于还是被我说动了。
我又去找了男人公司的上司,尽管他很不情愿的开证明说那天的确是派男人去给客户送资料的事实,但是碍于我与他们老板朋友有交情的情面,还是开了。尽管,我也知道,那个原来的朋友其实也许已经没得朋友可作了。
我找了律师,咨询了这方面的法律,托了很多朋友和同学,终于把男人弄出来了。
尽管出来的时候,pol.ice没一句道歉的话,尽管那个受过他帮助的妇女没一个谢字。
可是,我看得出来,他并没斤斤计较的去在乎。起码证明了他无罪,证明了他是个好人。
当这件事发生的时候,我失去了原本可以称之为好友的朋友;甚至失去了以后可能再联系的可能。但是我得到的更多,更多,我得到了让一个好人恢复声誉的机会,我得到了去帮助一个值得去帮助的人幸运,我也得到了一份我对自己的由衷的感激。
我不知道,他以后再碰到这样的事还会不会毫无顾虑的冲上去帮忙,也不知道他内心是不是已经开始对于做一个好人的概念有了新的诠释,可是我知道他本质的善良不会因此而动摇。
可是无论怎样,也不管以后他会不会继续这样做,我们都没资格再去怪他,也没权利去让一个受过伤害的好人忍着痛再去迎头顶刀子!因为,那个拿刀子伤害他的人,其实就是我们,我们这些人,我们这个社会。
天空飘着雨,有点阴霾,来来往往的人潮,冷着一张张没表情的脸,继续在这个城市生活着,没有人知道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一件事,甚至当初亲眼见过此事的人也许早已当作一个谈资将其遗落在脑后。
世界忘记了,可是我记得,那天记得,岁月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