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营造法式·石作制度》称:“或干华文之间以龙凤狮兽及化生之类,随其所宜,分布用之。”梁思成先生解释作:“装饰图案种的小儿称化生,‘化生之类’指人物图案。”在古陶瓷学界则多称为“婴戏”,取其以游戏为主的特征。
在画面构图上,耀州窑儿童题材纹样采用了我国传统的平面剪纸式构图方法,以二度平面的空间来表现立体对象,画面饱满,人物形象不加重叠。所刻、印儿童题材纹样均以流畅、犀利的轮廓线条加以表现,而略去人物的面部和其他细部特征。这种造型方法一方面是受到刻、印花装饰手法的限制,另一方面应是受到商周青铜器纹样、片状玉雕、汉画像砖(石)人物及剪纸等传统工艺的影响,既节省了工序,又达到了简练传神的艺术效果。
在人物造型上,耀瓷儿童纹样均为大头,身体肥壮而敦实,裸体或半裸体,比较符合儿童的身体特征。儿童有其独特的人体比例和风格,《宣和画谱》在记述唐代画家张萱事迹时就曾指出:“(张萱)又能写婴儿,此尤难为,盖婴儿形貌态度自是一家,要于大小岁数间定其面貌髻稚。世之画者,不能失之于身小而貌壮,则失之于似妇人。”这种未能准确掌握儿童生理特征而导致作品中“体小貌壮”的不足,也是唐以前儿童图案的重要缺陷。反观上述耀瓷儿童题材图案,其人体比例都比较准确合理,动作符合儿童特征,肢体肥圆而柔韧,这种写实描绘应是匠师们长期注意观察生活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