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于前些年在山西洪洞地区写生时见到过一尊琉璃护法神。此琉璃护法神为明代典型的武士坐俑造型,高45厘米,左右宽27.5厘米,身披方领“田”字纹铠甲,脚穿翘头长靴,头戴兜鍪,双肩及腰部饰有虎头,下身饰以鱼鳞纹护甲,显得威武精神,神采奕奕,只惜双手已残。此琉璃俑为陶胎制成,胎中似有江沙,胎质粗糙,俑像通身罩以黄色半透明玻璃釉,在关节突起处饰以绿色釉,色沉略显黑色,是一件难得的珐华精品。
珐华,又名法花、粉花,是一种低温釉陶。有一种说法是,因晋南口音中“粉”和“法”读音相近,故被古玩商讹传为“法花”之名。但笔者认为,因法花相近于唐宋三彩,后又主要多被用于宗教场所,故取其华艳美丽和庄严法圣之意名之。
实际上,珐华这种低温釉陶无论是在工艺上还是在釉色上,都与历史上早已出现的琉璃极为相似,因而也就有了珐华是在琉璃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说法,而珐华也常常被人们直接称呼为琉璃。
琉璃之名最早出现于东周时期,后来成为铅釉陶器的专称。在北魏时期,我国出现了历史上的第一个大型琉璃生产工场。此后由于北齐、北周时期的连年战争,手工业生产几乎停滞,有关琉璃的记载也直到《隋书·何稠传》中才有了零星的叙述。唐代琉璃生产再度兴起,并逐渐在民间普及开来,釉色也增加了蓝、黄、赭、白等色,而且当时在景德镇还修建了琉璃窑,专门用于琉璃的生产。
从元代开始,琉璃工艺从装饰皇家宫殿逐渐用于包括寺庙在内的多种建筑之上,元代至元十三年(1276年)在大都又建造了4个窑场,制作素白琉璃。此时的琉璃已经突破了用做建筑构件的限制,制作了大量与宗教有关的法具器物,如故宫博物院收藏的元代至正元年(1341年)的琉璃香炉就是这一时期的典型代表器物。明清两朝,宫廷又在北京专设了御用琉璃场,使得琉璃工艺发展到了新的鼎盛时期。
从琉璃的制作工艺上讲,珐华器因产地和时代不同在胎质上也存在着明显不同。按照《古瓷鉴定指南》一书的说法:“蒲州一带所出者,系元代末年之物,其胎纯系土定胎,其釉纯似玻璃釉,然仍系料质,其蓝如深色宝石之蓝,其紫如深色紫晶之紫,其黄质如金箔,惟比金箔色略深透耳,孔雀绿一色尤为鲜艳,垂釉之处亦不发黑,其釉上之绿比他釉另外透亮,与绿水一般,其底里之绿与翠玉之菠菜绿同。潞安、泽州一带所出者,系明代初年之物,以透花瓶罐等件为最多,其胎有江沙、白沙两种,其胎质极糟,其性极糠,以刀刮之,其屑即落,其釉亦系玻璃釉,为各色较元末略灰耳。平阳、霍州一带所出者,系明代中年之物,瓶罐等件多不透花,其胎半缸半瓦,其釉略混,其黄釉之处亦略薄,其蓝色略发紫,其底与里之绿亦略黑,其釉虽系料釉,仍略透亮。西安、河南一带所出者,亦系明代中年之物,瓶罐等件仍少有透花者,其胎多系灰瓷胎,其釉仍系料釉,惟其色比平阳、霍州所出者略觉鲜亮,盖系瓷胎之色相衬以故也。江西九江所出者,系明末清初之物,其胎纯系白瓷胎,其釉系青金石,其白类新象牙,其余各色与前尚无甚分别,惟其样式比各省所出者玲珑耳。”
在装饰技法上,珐华器普遍采用了压模、捏塑、刻划、贴花等传统民间工艺手法,从审美角度上说,珐华器的器型往往显得大气质朴。同时,珐华器在釉色上也多表现为鲜艳亮丽的珐翠、珐蓝、珐紫,偶尔也会见到黄色和白色色釉的珐华器。而就明代珐华器的造型来讲,除日用器皿外,在明代嘉靖、万历时期还产生了以仙佛神像为题材的珐华人物作品。因此,经过笔者反复比对,初步断定那尊琉璃护法神应为明代初年之物,具有较高的研究和艺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