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有大有小,有几十万、上百万的大“会”,也有五千、一万的小“会”。讲起“会”来,温州人头头是道。季小姐给记者举例子,比如一万元的“会”,一般谁发起就由谁担任“会主”,也就是说,谁最急着用钱,谁就去组织“会”,会主再找10个人一起组成11个人的会,期限是11个月。在正式组“会”之前,11个人会一起商定一个固定的交款时间,比如每月10号或15号为交钱日,另外,“会主”负责把11个人的联系方式、用钱顺序排好,做成表格,每人一份。
“会”成立后,在同一时间,除“会主”外的10个人每人拿出1000元交到“会主”手里,或打到“会主”的银行账号,这1万元钱第一个月就归会主使用。按照事先排好的用钱顺序,到了第二个月的交钱日,除当月用钱的那个人以外的10个人,还是把1000元钱交给“会主”,由“会主”收齐钱后交给要用钱的人,“会主”也是从这个月起,每月在交钱日交1000元钱。第二个月用钱的人从第三个月起,每月的交钱日需要交1050元钱,其中50元是利息,到“会”结束,这个人共需支付450元利息。第三个月用钱的人从第四个月起每月交1050元钱,到“会”结束共支付400元利息,以此类推。最后一个用钱的人不需要支付利息,待“会”结束,他可得到10450元。在整个过程中,只有“会主”是不需要支付利息的。
利息是怎么确定的?怎么排列用钱顺序?有没有其他约束条件?……其实,“会”只是民间比较流行的一种方式,都是大家商量着做的,没有特别严格的模式和规定。利息的多少一般是由大家商定,基本上是参考银行同期利率,计算出一个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利息。怎么排用钱顺序也没有固定方法,一般由会主协调决定。除了约定好每月的交钱时间和会主做好的联系表格以外,没有其他任何约定。
“因为没有其他约定,所以一般都是会主找亲戚朋友等比较熟悉或者信任度高的人组会的,拿了钱走人的情况也有,如果真那样,也没办法。”说到“会”的风险,季小姐这样告诉记者。她说,几十万、上百万甚至上千万这些比较大的“会”,比小“会”要复杂得多。比如每个月要交1万,一个人交不出,可以两个人组成一组,利息分摊。
一位在杭州做生意的温州人陈先生告诉记者,几千万元“会”的构成就像一家公司,有一个董事长掌管全局,其他都是股东。担任董事长的人一般都是资产最多,资本实力等最雄厚的人。董事长说话具有相当的分量,用钱的顺序由董事长决定,如果其他股东有异议,则开会投票表决,少数服从多数。
陈先生告诉记者,因为温州人做生意的多,很多小企业到银行贷款比较困难,就算能贷到款,但手续太麻烦,等手续都办好了,可能最佳的生意机会就错过了。因此,做生意的温州人更习惯于以“会”的形式来解决资金问题。再加上利息比银行要高,有闲钱的人也乐于把自己的钱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