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销往国外的陶瓷器。考古发掘证明,中国陶瓷外销至迟始于唐代,当时是作为特产随丝绸输往国外的。在今朝鲜、日本、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斯里兰卡、印度、巴基斯坦、伊朗、伊拉克、巴林、约旦、叙利亚、苏丹、埃及、坦桑尼亚等国都出土了中国唐、五代时期的陶瓷标本,品种有唐三彩、越窑青瓷、邢窑白瓷、长沙窑瓷器、广东梅县窑瓷器等。长沙窑就是以生产外销瓷为主的瓷窑。宋、元时期,随着航海业的发展,对外贸易进一步加强,中国陶瓷的外销呈现出空前繁荣的局面,特别是在广州、明州(今宁波)、杭州、泉州等地设立“市舶司”管理对外贸易后,大批外销瓷从这些港口启运,沿着唐、五代时期开辟的航道,源源不断地运往亚洲、非洲各国,其中尤以日本、菲律宾、马来西亚发现居多,埃及和伊朗出土的数量也很可观。宋、元时期的外销瓷以龙泉窑系青瓷为主,其次是景德镇窑系青白瓷,元代景德镇窑的青花瓷也大量用于外销,另有磁州窑系、耀州窑系、建窑系瓷器及福建、广东沿海专烧外销瓷的瓷窑产品。明、清时期,由于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我国瓷器的对外贸易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永乐、宣德时期,郑和七下西洋,进一步促进了海上对外贸易的发展,外销瓷不但大量输出到亚洲、非洲各国,而且自明代晚期开始倾销欧洲诸国。明中叶以后,有不少外国商人到中国收购、订制中国瓷器,而且数量都非常巨大,据不完全统计,运到荷兰的瓷器最多一年(1639年)竟达366000件。清代鸦片战争以前,外销瓷的主要市场有朝鲜、日本、东南亚诸国和欧洲,特别是欧洲市场。18世纪前期,欧洲的英、法、荷兰、丹麦、瑞典等国被允许在广州设置贸易机构,使中国瓷器在欧洲的销售量达到历史上的高峰。据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记载,每年仅巴达维亚一地远往欧洲的瓷器就达300万件之多,如果再加上其他国家及中国商人直接运往欧洲的瓷器,其数量之巨是可想而知的。明、清时期的外销瓷主要是景德镇的青花瓷和釉上彩瓷。许多瓷器的装饰图案是依照外商从欧洲带来的样品由中国画工精心摹绘的,题材大致包括纹章(又称徽章)、人物故事、船舶及码头风景、动物花卉等。在广州生产的“广彩”瓷即属于这一类。19世纪20年代以后,由于日本和欧洲瓷业的发展,特别是由于清政府的腐败而造成社会动乱,我国瓷业生产每况愈下,瓷器的外销也就衰落了。中国古代陶瓷对外贸易的海上运输路线,被当代考古学家称为“陶瓷之路”。中国陶瓷运往世界各地后,深受当地人民的喜爱,自唐代以来,各国陶瓷工匠竞相仿制,并生产出各具民族风格的陶瓷制品,从而推动了世界陶瓷事业的蓬勃发展,也极大地促进了中外文化的交流。(见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