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嘉宾:
原郎酒集团销售公司总经理
现成都富立酒业公司总经理 王兴泰
安徽华夏酒业市场部经理 王吉忠
四川成都魏先生:我们是专业的营销公司,今年在某企业买断了一个系列品牌,我们原先并不做白酒,在进入酒界之后,有了一些新感触。目前,有一个问题困扰着我们——我们的销售人员跳槽频繁,而且多反映公司的考核制度不合理,内部考核不公平。进入白酒行业前就知道了《华糖商情》在业界的影响,所以此次特借“华糖诊所”栏目向业内高手请教一下,如何对销售人员进行考核才能让销售人员感到公平,并进而让销售队伍保持稳定?
对销售人员进行考核的原则
汪社锋:前几天四川的魏先生给我刊发了份传真,希望我刊在销售人员的考核方面做些探讨。之所以找到二位,是因为你们在这方面都比较有经验。笼统地说,任何一项考核制度,主要由考核原则、考核因素和考核办法等三部分构成,咱们主要就从这三个方面展开探讨。
王兴泰:应该说,目前的企业内部管理与具体的市场动作很难完整地统一在一起,致使企业在对销售人员考核产生一定的偏差,这是难以避免的。但企业在制定考核制度时应充分考虑这一点,尽可能地使这种偏差最小化,这就需要企业在制定考核制度时要明确相应的原则。
汪社锋:那您认为主要应明确哪些原则呢?
王兴泰:根据多年的实际工作经验,我认为在制定销售人员的考核制度时,至少应坚持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公平性原则,二是合理性原则,三是挑战性原则。
公平性原则的目的是让每个销售人员感觉公司对员工一视同仁,并能够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考核办法的制定。在一种公平环境下,销售人员的积极性才能被充分调动起来。合理性原则要求公司要根据各个地区、各个产品的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政策,要让考核政策在不同的销售地区看起来均合理可行,考核目标定得太低没意义,定得太高则做不到,大家都做不到的话,企业也难以做出好的考核,并会影响员工的积极性。挑战性原则要求企业在制定考核政策时要具有两个特性。其一是具有可操作性,主要是指公司80%的销售人员经过努力后,都能够完成公司所制定的考核任务。其二是具有挑战性。挑战性主要是指公司的销售人员经过艰苦努力,20%的人员能够获得较好的业绩,进而赢得公司另设的销售大奖。
王吉忠:的确应该这样。在目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合理地激励销售人员创造更大价值。当然,他们在为企业创造出价值的同时,企业应合理地去在物质、精神等方面认可、体现他的价值。
考核销售人员的因素
汪社锋:在明确了考核原则之后,应该分析要考核的具体内容了。
王兴泰:要考核的因素比较多,不仅每个企业的考核因素有些不同,即使是同一个企业,其在不同发展阶段的考核侧重点也不尽相同。在此,我主要谈谈比较有规模、市场基础较好的企业的主要考核点。一、销售业绩。作为企业的销售人员,其主要工作职责便是使公司的产品迅速地销售往市场,其销售业绩在所有的考核项目中无疑是重点考核因素。二、销售网络的拓展和维护。任何一个企业,其销售网络都需要随着市场情况的变化而做出调整。当然,这其中调整的主要工作是厂方的销售人员协助经销商做好相应的经销模式和经销理念的转变。比如说,在目前阶段,协助经销商进行终端网络的建设和维护等。此外,销售人员在开拓空白地区市场的同时,对现行经销业绩较长时间不理想或者是经营理念与厂家严重背离的商家,要做好逐步用新的经销商来取代的准备。三、销售人员的政策执行能力。目前,不少企业的发展方针、经营政策制定得都不错,且都具科学性和实效性,但各级人员传达和执行过程中,会与公司的原意产生很大的偏差,不利于企业的整体发展。这里头有客观的原因,最典型的一点是各级人员所处的位置不一样,所以考虑问题时角度也不一样。比如说,普通业务员思考问题时往往局限于他所服务的几个经销商的业务,是站在点上的;而片区经理思考问题时会重点考虑他所在的整个片区,是站在面上的;销售公司这一块思考问题肯定是从全局出发,是站在整体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