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以前陶瓷器上的陶人款。陶人款的出现可以上溯至战国、秦、汉时期,其中最著名的是秦都咸阳出土陶器上的文字。这些陶文有六字、四字、二字和一字之分,其中以印文为主,刻纹极少;阴文居多,阳文较少;一般为正书,也有反书的。字体以小篆为主。陶文多印在板瓦的内面、筒瓦的外
面,日用陶器的肩部、腹部,亦有印于器内壁的。秦代的制陶业可分为两个系统,一是官府制陶业,一是民营制陶业。对于中央官署控制的制陶业,其产品的戳记一般由官署名和人名组成,官署名冠于人名之前,如右司空婴、左司高瓦、左贝、右齐、都昌等,也有的仅具官署名,如左司、右司、寺水等,但不见亭名、里名;对于市府控制的制陶作坊,其产品上的戳记,是在人名前冠以市亭名,如咸阳市于、咸阳成(城)中等,或仅具市亭名,如安陆市亭、栎市、杜亭等,不见里居名。对于民间独立制陶手工业者作坊,其产品的戳记,既不见中央官署名,又不见市府名,而是具有秦代地方行政组织者的亭名、里名和作器者的人名,标明其产品是某亭、某里、某人所制。如秦都咸阳遗址出土的一件陶瓮肩部两处印有“咸亭阳安 器”,“咸亭”为咸阳市亭的简称,“阳安”为咸亭的里名,“ ”为作器人名。又如秦始皇陵东侧上焦村的陪葬墓内出土的—件陶罐上印有“咸亭芮柳婴器”,“芮柳”为“咸亭”内的里名,“婴”为作器的人名。另外,考古工作者已从秦始皇兵马俑的陶人、陶马身上一些不被人们注意的隐蔽处,发现刻划或戳印的“疆”、“得”、“系’、“ ”、“朝”等85位匠师的名字。秦代实行的是“物勒工名,以考其诚”的制度,能在秦俑身上打印或刻划姓名的陶工,都是技艺较高的匠师。早期瓷器上的陶人款,目前所见最早的是1955年江苏南京光化门外赵士岗吴墓出土的越窑青瓷虎子腹部所刻划的“赤乌十四年会稽上虞师袁宜作”,此器现藏中国历史博物馆。1970年8月江苏金坛出土的一件青瓷扁壶腹下部一面刻划“紫(此)是会稽上虞范休可作 者也”。1972年南京市化纤厂东晋墓出土一件青瓷鸡头壶,底部刻“罂主姓黄名齐之”。江西南吕市区东晋墓出土的瓷钵和瓷碗外底有墨书“朱”字,当是墓主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