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办理,如有问题另案处理”
同意办理之后加逗号或不加逗号都可以,反正意思都是一样的。领导几次告诉你,叫赶快办,可你不愿承担责任,还提出一定要领导签字。那好办,领导签了“同意办理”,你再不办,那你还想不想继续留在原来的重要岗位上了,自己考虑考虑吧。
当然,领导的签字是有些问题。是办手续前另案处理,或是办理后另案处理?是你说有问题,还是别的什么人说有问题?是你这一级处理,还是上级派人来处理?有问题肯定是你们具体办手续的人才知道,别的人谁知道?不要再问了,赶快办吧,领导已签字了。这个签字实际上是在保护你,一看就知道以后跟你没关系。
这事跟签字的领导也不会有关系,因为签批的“如”字后面早已提示过你,这事办砸了,说明你水平不高,没看出有问题,需加强学习。
签字不发文,发文不签字
这招虽然很少领导用,但一用还真让人叹为观止。
比如上级某领导限期让你汇报某件烂事,你一边安排人员斟酌文字,一边在上边走动关系。为了尊重领导,你也在期限最后一天签了字。当得知这个领导所在岗位可能马上有些变化,因此就交代送文件人员暂不要送去。假如后来这位领导位置没变,从签字时间上看本人也说得过去。假如后来这位领导位置确实变了,也就没事了。
又比如对于与自己无关的过去的烂事,我不能悄悄地为别人擦屁股没一点好处,于是就生出“发文不签字”来。先将烂事整成材料上报再说,反正材料上我没签字。假如得罪了上面什么人我说不知道,如果得罪的是重要领导,我还要让这位领导知道我追查或批评过办文“失职”人员。如烂事与上级领导没有关系,那就不客气了,“酒宴晚来者一般吃的都是好菜”,擦屁股也值得。
一般来说,作为本单位文秘人员,他们有时受一点委屈也没什么,知道是为了领导,智商高的都不会说话。
“根据某会议决定,同意即刻办理”
这种签字猫腻都在会议。开会前领导跟会议记录人员交代好,一定要注意将其他领导成员有“同意”意思的话都写上去,将本人有反对意思的话也要记录下来。
会议开始,他先说明这是上面要求做的事,大家讨论一下。一般会议成员都不会有意见,也不敢有意见,因为他们怕传到上级那位领导耳朵里以后日子难过,会上至多说一两句含糊其辞的话。有的成员嗅出第一把手的真实想法,马上就“势”寻找根据发表“同意”意思,会议“同意”之风肯定充满记录。而且会议记录本上还会出现让人啼笑皆非的记载,想不同意办的人记录成同意的,想办或一定要办的人在记录中却是不太赞成,是后来才同意“大家意见”的。
象这样的会议一结束,当然可以即刻办理,领导签字后也如释重负。以后假如纪检监察单位来查,只要我把会议记录叫人拿出来,我就没有多大责任了。因为按党的会议原则,少数必须服从多数。
只要上级有签字,下级赶快拍马屁
主管我的领导、不主管但这件事对我经济有利也行,只要领导签了字,哪怕只签“酌办”或“阅处”,我均要表现出“尊重”之意,签字果断就是最好的表示。
有一位领导签了一份猫腻合同,单位损失了上百万元。这件事其他副职均不知道,看来这位领导要脱不了干系了。可这位领导拿出一份有上级领导在合同上作出多处修改的原始材料,调查组就很快收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