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负着近100万元的外债,父亲大病一场,差一点命丧黄泉,父亲也因此苍老了许多:额头上增添了几道新的皱纹;忽然一夜头发全部白。
要还清这100万元的外债,谈何容易?于是父亲把家里值钱的东西变卖了还钱,这对于100万元的外债来说,只不过是杯水车薪,痛定思痛之后,他重新振奋精神,以饱满的热情迎接新的挑战。
经过了将近10年的拼搏之后,父亲把所欠的债务基本上还清了,此时的他才如释重负,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父亲最大的优点就是:善于交际,擅长跑业务,为人忠厚﹑善良。他的这些优点在当地远近闻名,尤其是他的“擅长跑业务”更是吸引了县司法局的局长(与父亲是老相识,而且关系密切,他原来是建筑公司的经理),他亲自到家里,说明了来意:司法局有一个三产,请父亲去司法局的三产担任经理一职……父亲碍于面子,答应了他的请求。
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这火应该怎么烧呢?三产根本没有固定的资金,如果用钱的话,临时再筹集;也没有固定的项目,什么买卖能赚钱就做什么;父亲可犯难了,“那就蛇吞青蛙,走一步演一步”,父亲这样想。尽管条件如此艰难,父亲也不抱怨,“既然接受了别人的邀请,就应该全力以赴,克服种种困难……”于是父亲起早贪黑外出跑业务,寻找合适的买卖来做。道轨生意对于父亲最熟悉不过的了,于是他做起了道轨生意。
通过北京朋友黄杰的介绍,父亲认识了沈钢的一把手——大众工贸公司总经理王某(市委常委,人大委员),他和父亲的第一笔买卖是在98年,王某发给父亲7.8规格的俄罗斯道轨,在开源市铁路机械厂提货,等父亲把道轨卖出去之后才把钱汇给王某(当时他没有让父亲拿一分钱),一切都很顺利,这一次父亲为公司赢利几十万元,此后,父亲先后和他做成了好几笔交易,通过不断地交往,彼此算是比较了解。
在父亲的苦心经营之下,公司的业绩也蒸蒸日上,父亲也因此得到领导的在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奖励,正当父亲的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意外出现了。
王某打电话告诉父亲,有一批道轨买卖可以做,他要父亲给他预付128万元,然后再交货。尽管和王某比较熟,父亲已经尝过了被骗的滋味,不想再重蹈覆辙,此事非同小可,责任担不起,万一被骗……父亲连想都不敢往下想。
对于这件事情父亲小心翼翼,不敢轻举妄动,恐怕节外生枝,他就把这件事情上报给局长,把自己的顾虑和担心跟局长一五一十地做了汇报,让局长拿主意,局长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决定把128万元汇给王某。
钱汇出去之后,道轨便没有了音信,父亲和局长亲自开车去沈阳督促这件事情,结果空手而归,一直遥遥无期,总是以各种借口推托,一直拖了将近三年。
后来父亲又找到王某,他说会想尽一切办法把钱给父亲,实际上他还起来很困难(王某喜欢赌博,每周都要去澳门玩牌,输了好多钱)。正好赶上县里的财政局建大楼,需要一批油毡布,如果王某能够给足两汽车油毡布,计算一下大约也得100多万元,这样的话就可以把帐抵消了,于是父亲就提出了这样的建议,王某也答应了。
于是父亲就在旅馆等候王某,约定下午3点钟和父亲一起去外地提油毡布,等到3点钟却不见王某的影子,此时的父亲心急如焚,坐立不安,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
正当父亲不知所措的时候,下午4点钟探长来了,他告诉父亲王某已被抓,原因是:王某诈骗藁城市40万元,沈阳粮食局90万元,父亲的公司128万元。他要父亲跟他到局里走一趟了解情况,父亲是一个善良的人,他怕王某会因为这128万元而多判刑,于是他咬定128万元不是敲诈,而是属于正常业务。
王某因此被收审3年,在此期间,经过几次开庭,王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后来王某不服,他认为量刑太重,争论的焦点就在于这128万元是否是诈骗。为了证实这一点,沈阳市检察院的杨伟检察长对父亲进行了最后一次询问,父亲出庭再一次证明这属于正常业务,王某因此被判20年有期徒刑。
就这样,父亲的128万元不翼而飞。
王某至今还在服刑,有几年就可以出来了。试想,一个年轻有为﹑前途无量的王某,如果不好赌的话,也不会沦落到今天这种地步,借此,我想奉劝那些好赌的人,赶紧悬崖勒马,不要再执迷不悟了,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