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已久的相关行业规范《零售商供货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已于11月15日正式施行了。
《办法》虽说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零售商的行为,但能深层次解决零供之间的或明或暗的利益争斗和搏奕吗?一切都还悬而未决。
众所周知,零售业传统的盈利模式来源于“购销差价”。在商品紧缺时代,生产商拥有市场的主导权。
而今,“商品过剩时代”销售场所不但承担了销售职能,还兼具媒介宣传的展示功能,零售商开始向供货商收取上架费,最终矫枉过正使零售商的销售职能大大弱化了。销售的进账在减少,非销售收入增加并成为经营扩张的主渠道--依靠银行贷款、收取进店费和占用供货商货款以维持正常经营并拓展商业连锁。
“渠道为王”最终导致“渠道霸权”是因为零售商的市场位势决定了其强势地位。商务部的《办法》尚不能改变这一商业现状
现在,客观的现实状况是即使企业产品进入了强势的零售终端,也仅仅是一个库存转移过程而已,关键是通过什么方式来尽快形成消费者的广泛认同和现金流的良性循环。靠单纯的广告吗?显然它已无法对销售造成影响。因为广告的作用大部分是在心理层面,而不是在行为层面:对行为能产生影响的是促销。顾客往往在听到打折、买一送一的优惠、赠品或抽奖等信息时,才会采取行动。
促销所包含的诱因十分广泛,但现在已有失控之感。假如说以前企业只在促销活动上花费整体推广预算的30%,而现在这一比例已高达70%。相当大比例的费用花在经销商促销上,即给超市及药店与其他零售商特别折让、折扣、赠品。事实上,有许多超市便是依靠这些折让金额来赚取利润。零售商会在经销商促销优惠期间大量进货,甚至超出所能销售出去的数量,以充分享受这一折扣,并在非促销期间减少进货。但此举会造成企业难以拿捏生产周期或存货量。
常和市场打交道的人会发现,属于促销另一层面的消费者促销,对于消费者的品牌偏好甚至品牌权益,都具有削弱的效果。任何大肆促销的产品,都说明公告价格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愈来愈多的消费者期待找到比公告价格低的价格,或是干脆直接讨价还价。由于大家愈来愈意识到大部分品牌都颇为类似,因此消费者会找出一组可接受的品牌名单,而非死守着某一偏爱品牌不放。消费者每周会看看哪些品牌在打折,并且购买那些在可接受品牌名单中的品牌。
举例来说,买赠活动是一种常规化促销方式,但近来有用滥、滥用的趋势。朱华锋教授曾经指出,买赠促销能克服顾客观望心态,打消顾客购买疑虑,鼓励顾客尝试购买,对提升销量扩大份额有一定的帮助。但买赠促销也存在作用的局限性和负面性,具体表现在:对品牌形象建设无益,会降低品牌价值感,无利于提升品牌珍贵价值感和品牌形象。形成销售依赖性,过多的买赠促销会形成依赖性,一旦停止买赠促销活动,销量会迅速下降,从而步入促销陷井难以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