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日本和欧洲的家族企业稳定,从他们的经济体制和民族文化上,就可以找到答案
国际调查机构麦肯锡的一项关于家族企业的研究结果表明:全球范围内家族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24年,其中只有大约30%的家族企业可以传到第二代,能够传到第三代的家族企业数量还不足总量的13%,只有5%的家族企业在三代以后还能够继续为股东创造价值。
尽管选择企业接班人是董事会最主要的任务之一,但是完成这项任务仍旧得靠现任CEO的协助,毕竟他比董事更了解企业策略与所需CEO的细微特质。
目前,中国经过了几十年的改革开放,第一代创业型的家族企业纷纷到了传递权力的时期,通过观察国际企业的接班,希望能对国内企业有所启悟,从而迈向百年老店。
欧美企业:接班人从基层做起
今年5月26日,全球轮胎业巨子——米其林集团第四代继承人爱德华。米其林在出海钓鱼时,不幸遭遇离奇船难。43岁的爱德华与米其林创始人同名,其父弗朗索瓦在商海沉浮45年后,在1999年将接力棒传给四子中最小的儿子爱德华。
爱德华于1963年出生于克莱蒙菲朗。他从法国里尔高等工艺制造学校毕业后,加入法国海军。退伍后隐姓埋名进入家族工厂实习。不久,他以学徒工的身份到米其林研究中心工作,并在北美总裁的带领下,从货车轮胎部主任开始做起,直到1999年才就任集团总裁。
已有二百年历史的米其林集团,是一家世袭家族企业。1928年,老爱德华提名自己的两个儿子安德列和皮艾尔为公司管理人。不幸的是,几年后两个儿子相继过世。无奈,老爱德华只有把自己的女婿罗伯特。普埃斯勒推向前台。1955年安德列的儿子,老爱德华的孙子弗朗索瓦重登家族管理者的宝座。弗朗索瓦上任时,米其林在轮胎市场的份额仅有6%,在他的努力经营下,逐渐提高到20%.
其实,从1889年公司创立以来,米其林就实行“双重合伙制”,这种合伙制包括有限责任股东和普通合伙人。前者按照出资比例承担公司负债,可以参加股东大会、审议年报、任命管理合伙人等。
而普通合伙人则需用私人财产为集团负债承担连带责任。2005年,米其林集团由三个普通合伙人变为两个普通合伙人:爱德华和 Michel Rollier.爱德华出事以后公司CEO暂由Michel Rollier担任。
近二十年来,商业环境相对成熟,欧美很多家族企业开始不强调家族成员在企业中的日常管理权,很多家族企业都是由职业经理人进行管理,甚至一些企业在几代之后,家族继承人已经远离企业管理,成为了纯食利阶层。
如果继承人未成年,上一代就不幸去世,家族企业会建立一个律师、银行家等组成的团队托管财产,一方面为继承人组建辅导团队,包括公司元老、资深顾问,协助继承人熟悉企业,在达到法定年龄之后再把企业交给继承人。这样做的优势在于降低企业领袖突然更迭造成的经营风险,在饭店世家希尔顿家族、希腊船王奥纳西斯家族都曾实施过。
在美国,很多家族企业都将家庭成员纳入董事会或管理部门,例如世界最大的连锁超市沃尔玛集团,甚至有公司会邀请和家族保持多年友谊的朋友入股。
从现代管理制度出发,公司应有相互独立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但很多家族企业却将三者糅在一起。很多人批评这种状况可能危害小股东利益、容易滋生内部腐败,但在操作中,家族对企业如果能绝对控制,多数会有益于企业长远发展。因为他们不像管理层一样,只顾及眼前的自身利益,而很多家族企业并不愿意大比例分红,他们多数把利润投入公司的战略发展,实现滚雪球式的扩张。家族企业的最大风险是,企业首脑判断失误,或者能力低下又肆意挥霍,而没有人能有力地扭转不利局面。
但另一面,在家族成员占有董事会和管理层席位的公司中,即使出现严重分歧,家族企业最终也能迅速达成共识,尤其是在商机和市场面前,他们往往更直接和果断。
德国是家族企业兴旺的地区,最近10年,德国的家族企业发展指数飙升206%,而非家族企业仅上升47%,此外在在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瑞士及英国,家族总体走势要强于非家族企业,这一点从上市企业的财报可以看得出来,家族企业利润稳定。
宝马(BMW)集团就是老牌家族企业。宝马帝国的约翰娜。匡特(J. Quandt)居住在德国巴特洪堡的一个普通别墅里,她沉默、节俭,与一般老太太无异,区别众人的是,她拥有最新款7系宝马房车。宝马集团是典型的家族企业,其拥有者匡特家族的财富超过200亿欧元。
1959年赫尔伯特。匡特(H.Quandt)买下危难重重的巴伐利亚汽车厂,从而避免被奔驰兼并的噩梦,并带领宝马逐步成为奔驰的竞争对手。1982年,71岁的赫尔伯特去世,赫尔伯特的第三任妻子约翰娜独掌宝马帝国。如今78岁的约翰娜持有16.7%股份,第三代传人斯迪凡和苏珊娜拥有47%的宝马股份,苏珊娜现为德国女首富。但是他们已基本退出日常管理,过着低调的隐居生活。
但是家族对企业并非完全放权,1999年宝马因为收购陆虎失利而陷入财务困境,一直低调的匡特家族召开内部紧急会议,次日宣布经营不善的CEO皮舍茨里德被扫地出门,米尔贝格博士接任。
宝马在几个月后逐渐恢复元气。在这之后全球汽车业盛行并购之风,但匡特家族拒绝了一切合并提议,目前宝马是全球屈指可数的独立汽车制造商之一,斯迪凡和苏珊娜都在董事会中有重要话语权。此后的2005年,宝马赶超奔驰,摘取了世界豪华车第一的桂冠。
宜家(IKEA)公司是瑞典知名企业,IKEA这4个字母是公司创始人英瓦尔。坎普德Ingvar Kampard及他少年生活的地方Elmtaryd Agunnaryd的首字母。目前宜家在32个国家拥有202家分店,坎普德坐拥280亿美元。
坎普拉德今年80岁,第二任妻子给他生下了3个儿子,分别是彼得、约纳斯和马修斯。如今公司的大权已经移交给了他们。坎普拉德将公司资产拆成三份,限制儿子们改变公司运作,任何子女都无法动摇公司的根基。彼得出任宜家荷兰分公司主席一职,这是宜家集团的核心权力所在;次子约纳斯掌管整个集团的产品生产;小儿子马修斯留在集团总部,宜家聘请了专业经理人安德斯。代尔维格(Anders Dahlvig)担任CEO,负责日常运作。
欧美家族企业的最初几代接班人,都身体力行从底层做起,例如IBM创始人老托马斯。沃森的儿子小沃森,生性风流,不爱学习,但二战之后,小沃森加入IBM,从基层推销员做起。 1956年老沃森正式将权力移交给小沃森。与子握手的镜头出现在《纽约时报》上,这时IBM已是美国排名第37位的大公司。
又如小威廉。克莱。福特是福特家族的第四代传人。这个家族极为富有,每个人都需要会计公司来管理自己的钱。尽管如此,小福特在1979年加入公司,从产品计划分析员做起,又在美国和欧洲分公司制造、销售、市场、开发和财务等多领域任职。从1999年起开始担任公司董事长。
目前多数国内家族企业在传位给第二代时,都效法了这种方式。而不少欧美企业在传递了三代之后,就逐渐退出管理层,例如在半个世纪前负有盛名的摩根财团和洛克菲勒公司,目前都以股东的身份在参与企业。拥有所有权,而不掌握控制权,这样的企业已经不是典型的家族企业了。
日本企业:兼顾任人唯贤和任人唯亲
早在日本明治维新时期,家族企业就广泛存在。日本家族成员的联系比华人家族脆弱,责任和义务并不强,家庭成员并不一定要由有血缘关系的人担当。“宁愿把继承权传给外人,也不传给能力低的亲生儿子”,在日本很普遍。在明治维新时期,这种继承权方式就高达25%-35%.
在日本,为防止嫡系子孙不孝导致家业衰败,很多家族企业都收德才兼备的养子以继承家业。丰田汽车第一任社长、松下电器创始人松下幸之助传位的对象都是养子。
从日本对家族的概念、对天皇的尊崇来看,日本更多地保留了从汉唐沿袭过来的宗族制遗风。当这种精神渗入民族性,并反映到企业管理之中的时候,就体现了一种企业传承的独特风格。
中国很久以来就有“富不过三代”的说法,历来经营有方的家族核心人物,必定较之他人有出色之处,但是这并不能保证他的后代一定是能力超群的人物。特别是中国家族家业继承权在血缘关系上明确的排他性,这类似于艺人“传内不传外”“传男不传女”,这些风俗和信念,对中国家族家业集聚财富、世代相传构成阻碍。
反观日本,则因为注重家业的传续,而不是单纯看重血缘的延续,对宗族纯正问题没有顽强的坚持,而是更加注重选贤选能。所以很多日本企业有养子,养子和女婿都是“外姓人”,但只要才华出众一样可以继承家业。加上日本家族在家族财产继承方面向家业的主要继承者高度倾斜,而不会采取平均分配给多个继承人的策略,从而使整个家业保持完整,集中了竞争力,所以日本的百年老店远多过中国。
如三井财阀从17世纪创业起,到日本战败解散为止,维持三百多年盛而不衰败,很大程度上就是得益于养子来继承家业。仅从1900年到1945年,在三井财阀下面的总领家、五本家、五连家共29位家长(负责人)中,就有6人是养子,占21%.
日本安田财阀的创始人安田善次郎虽然有儿子,但是却选择了女婿作为自己的继承人,这完全是出于选贤的考虑。日本著名百货商伊势丹的第二代创始人小菅丹治(原名野渡丹治)及其继任者高桥仪平都是家族的养子。
但是目前日本很多大公司也采取家族后人进入董事会,而另聘贤能担任日常经营的方法,例如丰田株式会社,这一点和西方有雷同之处。
1924年丰田佐吉发明纺织机,1937年丰田喜一郎投资1200万日元成立了丰田自动车工业株式会社,此后丰田公司一直是丰田家族的。现在公司价值约4000亿日元。经过多次分拆和稀释,丰田家族所占有的公司股份不到10%,但依然是家族企业,2005年6月,63岁的渡边捷昭出任丰田总经理,丰田家族48岁的丰田章男任专务董事兼副总经理,属于挂名的职位,实际上并非掌握大权。
目前不少家族企业的领导人已经清醒地认识到,只是单纯的守业,企业很容易衰落。因此家族企业也在着眼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寻找有能力的人,带领企业更上一层楼,甚至进行第二次创业,从而在社会经济的波动中,始终不落潮头。
如今日本丰田公司、三井公司、三菱公司等均聘请外人执掌企业,且真正做到有职有权,在中层干部中,很多是中老少三代人都为同一家公司打工。这些员工早已视企业为自己的家,这样就实现了企业的稳定和持续。在这一点上,日本企业的终身雇员制度是最大的特色。它既让员工安心,又提高“以公司为家”的责任感。同时员工子承父职也很常见,父亲的业绩是儿子的榜样,这样对公司的稳定大有裨益。所以我们看到,日本公司虽然不是爆发式增长(例如美国硅谷企业群)而是稳步发展,但很多日本家族企业,就是凭借着稳定性和凝聚力而进入了“百年老店”的档次。
一个特色是,在日本的养子继位中,很大比例是婿养子,这是源于武士时代的风俗——武士大多招女婿而很少收养子,婿养子多数成为岳父的继承人。
松下电工株式会社在1918年由松下幸之助创建。松下幸之助号称“创业之父”,但他到了晚年体会到事业不能没有人继承,因此创办PHP研究所,借以培养人才,最终在1961年,65岁的松下幸之助把会长权力传给了婿养子松下正治(他本姓平田)。到了2000年后,松下社长为中村邦夫,会长为森下洋一,都属于实权人物,松下幸之助的孙子松下正幸只担任副社长。
家族企业继承的风格差异
香港李锦记集团是亚洲地区一家历经四代经营的华人家族企业。李锦记集团由李锦裳先生创建于1888年,其间历经李锦裳、李兆南、李文达、李惠民四代,已有118年历史。企业在历代传承中,股份一直保持在家族成员手上。下一代李锦记传人共有五人:四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四个儿子从美国大学毕业后全部返回香港任职于李锦记。当然,集团也意识到了这种内部人统治制度的缺陷。他们作为一家非上市的私营公司,于2003年8 月委任香港著名会计师方正为公司首位非执行董事。
李锦记的家族委员会是一大特色。它是最重要的决策机构,它由第三代李文达为首的26位家族成员组成,其中7个核心成员。许多家族成员没有股份,但也是家族委员会的成员,而家族委员会中掌握企业股份的成员为核心成员。
家族委员会凌驾于企业董事会之上,每三个月开一次会,每次会议四天。在家族委员会上,成员之间不谈经营,主要讨论家族宪法、价值观,以及接班人的培训。
家族委员会与董事会虽然人员上是重叠的,但机构却是分开设置的。有关企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如组织、战略计划、员工雇用、股权转让、红利分配政策,在董事会上讨论并做出决定。
从世界范围内看,有一些家族企业也采取了类似的办法。而李文达给后代定下一条规矩:第一,结婚后只能有一个家庭,否则要退出董事局;第二,不能离婚,否则也要离开董事局,股份可以保留,但不得参与决策。李文达认为:很多家族都是以生意为核心,家庭不和睦,事业就会散掉。
根据中国的传统,子承父业是天经地义的,在培养儿女的做法上,华人圈子大抵都很相似,例如“超人”李嘉诚把两个儿子李泽钜、李泽锴送到美国留学,归来后进入企业,据说李嘉诚在儿子八九岁时,就让他们去旁听董事会,并且有意培养他们的商业精神。
内地的民营企业富豪刘永好也把女儿刘畅送去美国念书,在几年前已学成归来,目前刘畅为南方希望集团的法人。在父亲的亲自指导下,正在后台学习如何操纵企业,并跟随父亲社交,进入和熟悉父亲的人脉圈子,为接班做好准备。
但在内地中型或小型的家族企业里,目前也存在着后继无人的忧虑。截至2005年底,浙江拥有各类中小企业30.41万家,数量占总企业数的99.6%,但仅有14.5%的企业家明确希望退休后由子女来掌管企业。
因为很多企业家经历了创业的艰苦,希望儿女可以生活的轻松一些,另外很多年轻人面对更多的选择,并非只有创业和守业一条道路,他们希望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今后生活。
在西方发达社会,很多创业家,尤其是高科技类的创业者,有很多人希望把身后的财富留给社会,例如微软主席比尔。盖茨,目前已经退居幕后,他已多次表示要把大多数的个人财富留给社会。
而中国的民营企业家牛根生不久前也明确透露了类似的想法。因为时代的发展,价值观和人生观发生了改变。一方面在倡导个人价值的发现,另一面是物质利益的诱惑,所以一部分继承人选择了花天酒地的享乐,而另一部分继承人则追寻独立的人生——在世界范围都可找到不同的例子。为什么日本和欧洲的家族企业稳定,从他们的经济体制和民族文化上,就可以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