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Canada)位于北美洲北部,面积997万平方公里,居世界第2位。人口2500万,其中英裔占40.2%,法裔占26.7%,其它欧洲人后裔约占23%。另有印第安人约24万,华侨33.5万。英语和法语同为官方语言,居民中讲英语的占三分之二,讲法语的占五分之一,主要集中在魁北克省。讲英、法两种语言的约占86%。加拿大信奉天主教的居民约占总人口的45%,信奉基督教(新教)的居民约占42%。18世纪末,加拿大爆发争取独立的运动,1867年成立联邦,成为英国的一个自治领。1926年获得外交上的独立。1931年进一步确定和英国享有平等地位,成为英联邦成员国,其国家元首仍为英国女王。 加拿大为联邦国,责任内阁制,以英国伊利莎白二世为女王。国会仿英国,分上、下两院:上院议员,由总理建议,总督任命,任期至75岁为止。下院成员由人民选举,席位每10年随人口普查结果按比例调整,任期5年,内阁掌握行政权向国会负责。1970年10月13日与我国建交。加拿大地广人稀,资源丰富,经济发达,技术先进,为世界发达的资本主义工业国之一。年人均生产总值12680美元以上,1988年出口总值1150亿美元。加拿大有“枫叶之国”、“万湖之国”、“真诚的北疆”的美称。加拿大人性格开朗,不保守,重实惠,自由观念较强,行动上比较随便,不太注重礼节。但他们在生活起居方面比较讲究,住房要求整洁、舒适,卫生设备齐全。在生活习俗上受宗教的影响也较大。他们通常都很忌讳“13”这个数。在他们举行的宴会上,一般都是双数的席次。他们喜欢过圣诞节。节日中,火鸡和丁香是他们不可缺少的菜肴,节日活动的内容则与欧洲其他国家相似。
1921年11月21日加拿大政府在制定国徽时,建议红、白两色代表国家的颜色,此建议得到英王乔治五世的采纳,并由他宣布确认。枫树是加拿大的国树,是加拿大民族的象征。在1860年韦尔斯王子访问加拿大时,人们就用火红的枫叶图案进行装饰,以欢迎王子的光临。此后,枫叶的标志就被广泛应用,也为世界所周知。
在加拿大除了受宗教教规影响的少数村庄外,一般并无显著的色彩爱好,为了了解市场形势,要根据国际色彩用语B、C、C和蒙赛尔色系记号阅读色彩样本,改进设计,否则就会失去竞争力。例如,某厂家接受加拿大毛线手套的订货,由于在色彩上考虑不当,他们出口大红色的毛线手套竟遭到失败。后来追查原因,才知道加拿大人最喜爱深红色。
在加拿大做生意时,应该因人种而变换手法,否则,难免是要吃亏的。例如,和英国后裔商谈时,从进入商谈到决定价格这段时间,是很艰苦的。一会儿,卡死在这个问题上,一会儿,又卡死在那个问题上。就这样,慢慢地走向目的地,所以,商谈很费时间。但是,一旦签订了契约,就稳如泰山了。这一点是可以放心的。法国后裔则恰恰相反,他们非常和蔼可亲,容易接近,对客人很亲切,犹如款待远道而来的客人,无微不至。但是,一旦坐下来,正式进行商谈时,就判若两人,讲话慢吞吞的,难以捉摸。所以,要谈出一个结果来,是很费劲的。因此,签订了契约之后,也仍旧会有不安。
加拿大的商人中, 90%为英国和法国后裔。大体而言,属于保守型,不喜欢产品的价格上上下下,经常波动。
按照加拿大商务礼俗,宜穿保守式样西装。一般而言,加拿大商人颇保守,你的销售宜在上班时间,以正式方式提出,态度谨慎,美国与加拿大之间正逐年放宽贸易限制,此事对加拿大经济有利有弊,因边界放松,美加经济上的分工合作,终将实现。
去魁北克省,与法裔加拿大人谈生意,如能说儿句法语,有意想不到的好处。人称加拿大为人种的大熔炉,整个加拿大所发行的报纸,有大约40种语言之多,由此可见一斑。
加拿大人不像美国人那样随便,大部分招待会在饭店和俱乐部举行。如果应邀去加拿大人家里做客,可以事先送去或随身携带上一束鲜花给女主人。但不要送白色的百合花,在加拿大,白色的百合花只有在葬礼上才用。
加拿大人不喜欢外来人过份地把他们的国家和美国进行比较。加拿大人喜欢外来人谈有关他们的国家和人民的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