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和环保总局联合发文,公布了中国第一份政府采购“绿色清单”,政府用车只能选择九大被环保认证的品牌。今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在用财政资金实施政府采购时须优先选择“绿色产品”。不按规定采购的单位,财政部门有可能拒付采购资金。
10月24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意见要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意见以清单的形式列明了环境标志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范围,共涉及十四大类近千种产品。
意见明确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的做法和要求,对未按要求采购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财政部门视情况可以拒付采购资金。
目前,政府绿色采购是国际趋势,许多国家已将该项政策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美国、丹麦、加拿大等国都制定相关法律,要求优先采购经过环境认证的产品,日本政府甚至实行了强制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