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元宵节一过,不少媒体就开始关注一年一度的3·15活动了。有正版的3·15晚会在筹备,也有山寨3·15活动在跃跃欲试,好不热闹。
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在成都进行消费教育讲座,记者便适时地从相关官员口中探得今年有关消费者权益变化的一些消息。据称,《食品安全法》有望于月底出台,民间惯例“损一罚十”将进入这部法律;要保护消费者的信息安全;消费者沉默就会姑息养奸;希望唤回手绢代替纸巾等等。
客观地说,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确实是逐年在进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及相应活动的开展,起了很大作用。但这一切,与消费者的期待仍有很大差距。曾几何时,每天一斤奶强壮中国人,却变成了先有三聚氰胺后有OMP。这还仅仅是在食品领域,医药等领域中闹心的事亦不在少数。这些事件的发生,既便是有维权行动,多半是在事后,总让人觉得慢了半拍。
看球赛,曾有教练在赛后对球队进行总结,说是自己的队员在比赛中总是慢半拍,缺乏预判能力,也就是不太会用脑子打球 。这样的结果是,一处慢,处处慢,最后只能是受制于人,臣服于人下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亡羊补牢虽不错,但防患于未然更让人喜欢。我们的市场监管,特别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更需要做好前期预判。
举一亲历的例子,家中的水龙头坏了,于是去五金店买一个。买时外包装很好,可拿回家换上,居然有一道裂缝,弄得一身水。于是拿回去换,好在五金店肯认错,给调换了一个。但是,原本18块钱的水龙头,因调换坐车变成了24块。商家自是不肯承担那多出来的6块钱车费。但我作为消费者,只能吃这个哑巴亏了。"损一罚十"要进《食品安全法》,而我遇到的这种情况又当如何维权呢?我不知道那个水龙头到底是不是伪劣产品,但同一品牌的产品存在重大瑕疵没有在出厂前被发现,这又算是谁的过错呢?想想,若没有前置的约束和惩罚性条款,只是损一赔一,那我多出6块钱的事估计永远解决不了。至于消费者沉默就会姑息养奸,这样的道理谁不懂?但前提是,请告知消费者有哪些权益,如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需要进一步的宣传教育。另外,我们消费者也知道打12315电话热线维权并不难,但在举证中,消费者却要承担着太多的责任,要耗费太多的时间。若为一个发霉的面包,要跑几趟商场、消协,权衡之下,估计多数人还是会无奈地选择沉默。你说,这难道是消费者的错吗?我看,这不仅需要商家的自律,更要有市场管理部门的监督到位和消费者维权举证责任更便利的划分,以及对违规行为严惩,希望这些步伐能迈快些、稳健些。那样,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才可能不慢半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