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日前联合公布《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该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方面的部门规章。
而今之所以要为数据的统计单独出台一个部门规章,正是因为现实中有不少数据确实存在虚假的地方。那么,有人为何要报假数据呢?是统计人员的业务不精吗?也许有其原因,但技术层面的问题好解决。我看,更该深究的是统计数据失真背后的根源。事实上,在现行的各项考评体系,往往都有明确的指标,每项指标都有具体的数据,而且数据的背后还有一个排名。这就涉及到了官员的政绩,以及“数据出官”的现实。上报假数据,能从中获益,又不需要去作太多努力,只要笔头上画画就成了,如此轻松,怎能保证数据不假呢?为守住不作假统计,不虚报数据的底线,出台《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甚是必要。
统计数据不失真有多难?要想数据真,统计人员要坚守自己的职业操守和良知。同时,在明确对造假者以惩罚时,更该给人说真话、报真数字的底气,要有制度和法律为其撑腰。若有人报了一次与某些人心意不同的真数据,其权益就会受到侵害,那么其他人再好的职业道德也难以坚守。当然,最该剔除的还有数据失真背后了数据政绩和数字出官的考核考评。
害怕大雨的,只不过是假花而已。《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指向的是造假者,数据统计者,要有道德的坚守,更要有工作的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