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浙江省工商局首用“突然死亡法”,宣布262家企业“信用破产”,并依法吊销了其营业执照。几天以后,杭州市也在公布了8000余家“信用破产”的企业名单后,将他们从合法经营者名单上剔除。
这些被宣布“信用破产”的企业有欠钱不还者、制假贩假者,名单中甚至还包括了“浙江欧陆风情咖啡馆”“浙江专利”等一些曾经赫赫有名的公司。
这是浙江的工商部门首次大规模对信用破产企业采取强硬措施。
“突然死亡”并不突然
面对众多议论,浙江省工商局信用办副主任杨财标就此解答道:“突然死亡其实并不突然!”“此前,众多信用破产企业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一些严重问题,其罪当诛。”
杨财标说,并不是企业信用等级被归入D级才被吊销营业执照,而是因为这些企业严重违法违规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信用等级才被归入D级。工商部门此次“判决”的依据是这些企业留在工商部门的不良信用记录,对他们是否失信的评价标准,则重点在于企业行为的合法和规范程度,完全有凭有据。
在经济较为发达的浙江,企业的信用建设早就被提上了议事日程。据省工商局有关人士介绍,自2002年浙江省政府提出打造信用浙江以来,省工商局将诚信工程的主体定位在企业,并逐步解决了全省上下左右的信用网络,实现数据的联网和共享。
2004年12月,浙江全省开始全面推行企业信用监管,所有企业的信用记录都会被实时监控。各级工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各类企业的信用监管评价,给每一家企业贴上信用标签。按规定划分为AAA、AA、A、B、C、D六个等级,分别表示信用优良、良好、稳定、波动、低下、破产。要想了解浙江企业的信用情况,直接登录浙江省工商局的门户网站或者浙江企业信用网一看等级便知。工商部门则根据数据库中企业信用等级的变化,随时对其进行处理。因此,“突然死亡”的背后,其实是整个信用监管体系的初步建立。
诚信是企业家道德的底线
据悉,此次浙江被宣布信用破产的企业除被吊销营业执照外,其企业法人也被相应地勒令自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新设企业法定代表人;已担任其他企业法人的,所在企业应当申请办理企业法人变更登记。
采访中,记者试图联系几家被处罚的企业,但无人愿意就此接受采访。
浙江企业家在信用问题上的教训是惨痛的,无论是从制假售假到创自身品牌的温州商人,还是从次品货、便宜货中站起来的义乌人,应该说,对信用一词的体会都是深入骨髓的。无论是从对金华毒火腿、乡吧佬毒鸡腿的严厉查处,还是对欠薪企业的人人喊打来看,信用问题从某种意义上决定了一个企业甚至全行业的命运。信用度的提高,对于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是大有好处的。
让违纪违法不讲诚信者付出成本
据介绍,浙江省此次对众多信用破产企业丝毫没有心慈手软,主要是吸取国内外一些专家的建议,并借鉴了国外的一些有效做法。
2004年,在浙江省湖州市召开的第二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论坛”上,国务院发展研究所所长夏斌曾大声疾呼,目前在信用建设过程中,监管部门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执法不严。他并呼吁说:“一个企业或个人如果违反合同规定欠钱不还,哪怕是一分钱,债权人也应该向法院申请宣告那个欠债企业或个人破产。”
在国外,许多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就是对不讲信誉者处以“极刑”,即宣布突然死亡。比如,在法国缴税是由纳税人自己申报的,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是充分信任的,但是纳税人若有偷漏税行为,一旦被发现,不仅被罚得倾家荡产,还被打入“黑名单”,难以翻身。在新加坡,即便一名公务员有相当优厚的报酬和保险,还有数目可观的退休金,但是只要被证明有污点,不仅公职解除,退休金及各类保险取消,而且由于上了“黑名单”,连社会上一些信誉较好的机构或企业也不敢录用。
与之相比,我国目前尚缺乏统一的信用记录体系,无法实现各种经济主体的信用信息共享,这使得很多无信之徒有空子可钻。同时,我国的法律强调适用性,要考虑到偌大一个国家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因此法律的适用范围很大,适用度过宽,往往同一件违法行为可以作出不同的判决,不仅给执法者带来难题,或造成“寻租”的可能,也给诸多不诚信者找到了法律的漏洞。
在应该让信用破产企业成为过街老鼠的一致看法下,如何建立良好的市场信用体系?最终依靠什么办法去促成?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金雪军教授认为:“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应当几种方式兼顾。考虑到我国的企业信用建设刚刚起步,政府的推动作用显而易见,但要形成真正稳定的信用机制,最终还得要靠市场本身调节及相关法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