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在练射击的时候,都会有一个靶子,但真正要打倒的不是靶子,而是敌人,因此士兵的演练场所不需要开放,不需要有人观看,只要在用兵那一时弹无虚发就可以了。但是演杂耍的就不同了,他们可以不要真功夫,但要能吸引观众的目光。为了尽大限度的吸引观众的目光,他们往往会在道具“刀山火海”(也就是他们的靶子)上下功夫,弄得越玄乎越好。遗憾的是现在许多为文者也使用起了杂耍的伎俩,也不管自己掌握了多少资料,要明视什么问题,先把靶子找准,先赚足了眼球,自己似乎也因为靶子大了而高了。但是为文者也应该知道一句名民谚 “假话说一千遍也会成真话”。对中国来说有一个象样的品牌太不容易了,作为一个为文者不能为百年品牌加油助威,但至少也不应该混淆逻辑去诋毁和误导。
智军先生的大作《欢喜冤家的“国酒”之争》(《销售与管理-营销战》)读来虽然有新奇之处,但文中所引用的事实和流露的逻辑,笔者却不敢苟同。
智军先生整篇文章所流露的观点便是茅台应该让出“国酒”之位,五粮液该堂而皇之的加冕了。我们先来看作者是怎样自圆其说的。
制造时间错觉。智先生说“十几年前因为茅台酒有‘国酒’身份在身,并且在酒行业不失‘大哥’身份.......”。言下之意是茅台在十几年前便不再是国酒了,之所以要以“十几年”来划分,是因为五粮液是最近十几年才成长起来的。智军先生此篇文章的逻辑便是:因为这“十几年”来“五粮液的市场售价与销量己经双双超过茅台”,所以茅台要让“国酒”之位于五粮液。
先不论智先生的“以销量和价格论国酒”逻辑是否站得住脚,就连茅台酒历年来的产销量在同行中的排位是怎样,作者似乎也不知道。事实上,茅台的产销量一直都不是最高的。茅台的产量从解放初的几百吨到现在的几千吨,是一个缓慢增长的过程,由于国家计划以及受工艺复杂、生产周期长等原因的限制,直到1978年才扭亏为盈,销售额从1992年到1997年都一直排列第七位,直到1998年后才以超速发展跃居第二位的。不可思议的是,茅台在产销量排到后面甚至亏损的时候,没有人对其“国酒”身份置疑过,反而在取得迅速发展之后有了。如果以销量论“国酒”,那么汾酒、西凤等当年早就“国酒”了。
再来看价格。智先生说五粮液的价格超过了茅台。普通装的五粮液的零售价确实是比普通装的茅台高。但这种高出很大程度上是五粮液采取了配销政策,使经销商不得不抬高批发价的结果。在价格上,智先生还忽视了一点,那就是茅台的珍品酒、陈年酒价位从几百到几千元,事实上仍然是最贵的酒。
以智先生的逻辑,谁价格最高谁就应该是“国酒”,那么现在水井坊比五粮液还高,似乎该说“国酒水井坊”了呢?经济学中有一个简单的规律,那就是在短时期内价格往往是偏离价值,而更大程度上受供求关系的影响。
好,说到价值和供求关系,智先生说“五粮液的消费者群体比茅台大”,“喝五粮液的人多”。试问智先生,难道喝“尖庄”的人还会比五粮液少吗?要知道几十件五粮液要配一车皮尖庄的。智先生又说“1998年茅台酒的品牌价值连古井贡30多亿元的评估值都比不上,五粮液的品牌价值超过了60亿元。”作者自已举出了一个是可以推翻其“评估”理论的绝好例证。难道茅台还不如古井贡?姑且不论所谓的“品牌价值评估”尚不健全和科学,茅台也从未参与过评估。
说到价值,不得不说到品质,因为品质对于白酒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但不知道智先生除了知道茅台酒是酱香型的鼻祖和集大成者外,还知不知道茅台酒先后通过了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被授予原产地域保护产品,而且已研究出具有健胃防肝纤维化等保健作用。我想,作为一个对酒和市场有所研究的人,不会也不应该忽视消费者对白酒低度化、保健化方面的需求趋势。遗憾的是智先生不仅忽视了这一点,还在酒的品质上偷换了概念,智先生说:“茅台酒……受到了假酒的普遍冲击,弄到后来人们一听到茅台酒就摇头……”,“虽然同样有假酒,但五粮液的美誉度比茅台稍微好一点点。”智先生似乎在用“假茅台酒之多”来否认茅台酒的品质,有偷梁换柱之嫌,又由“五粮液的假酒比茅台的假酒少”,推论出前者比后者的美誉度“稍微好一点点”。而事实恰恰相反,往往是美誉度越高受假冒的越严重。
智先生不仅偷换了概念,而且还制造了概念。
智先生说“‘国酒’其实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在消费者一般意义的理解上,能上了 ‘国宴’的酒就是‘国酒’……那么五粮液在建国五十周年大庆时是作为‘国宴用酒’上了‘国宴’的,不用争就可以与茅台一同称为‘国酒’了”。智先生自认为消费者一般意义的理解,能上“国宴”的酒就是国酒,这简直就是强奸民意,还用这种污浊的手法制造了一个“国酒”的概念。智先生知道,光是有“消费者一般意义上的理解”是不够的,还得要与政治、外交拉上关系。智先生说“‘国酒’还有‘代表国家形象’的更深一重含义,有政治酒和外交酒的功能,这种含义和功能,茅台酒以前受革命老前辈关照的几十年是都具备的,现在五粮液也正在努力争取和被设法获得这些”。于是作者便列举了江总书记视察五粮液酒厂 “而不是茅台”一事,认为五粮液具备了他认为应该具备的东西。
作者又犯一个颠倒因果关系的错误。茅台的国酒地位是在长期的政治外交岁月中形成的,因为她是国酒,才会在国宴上,在政治上、外交上频繁展现。“国酒”是因,用在国宴、外交上是果。但作者试图颠倒因果,因为上了国宴,有了政治、外交,结果便是“国酒”了。贵族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是暴发户难以具备的。再者,国家领导人对哪里的视察是出于工作的需要,如果说江总书记因为视察了五粮液,而使得五粮液取代茅台成为了“国酒”,那恐怕江总书记也是不想看到这种结果,同时也是不愿意承担这种事情的。
是“战”友,但不一定是“冤家”。
智先生说“在中国酒界,五粮液与茅台可以说是亲密“战”友,一对欢喜“冤家”,两个互不相让的“对头”。诚然,商场是会有竞争的,但竞争不一定是你死我活,此消彼长,有时反而是激活一个市场的法宝,是“双赢”。这几年正因为厂商对白酒高档市场的竞争,才使得整个高档白酒引人注目,份额越来越大。相同的例子是,当年正因为存在“名人” 跟“商务通”的叫板,才掀起了整个PDA市场的火爆。
谁在那里喊:“国酒五粮液”?
这是作者在文章中用的一个小标题,这里笔者也想借用一下。从整篇文章的用词和语气来看,作者显然偏离了一个为文者、旁观者应该持有的公正、客观的立场。比如,作者说“面对茅台的‘国酒’身份持普遍怀疑态度的也是大有人在,只是有的敢说,有的不敢说而已。”不知道“怀疑”从何而来,又为何“不敢说”?又比如“实际上在几年前……就有人对茅台酒‘独霸国酒’称号愤愤不平……?”“独霸”一词不仅不恰当,而且江湖语气够浓。国酒只能有一个,是谁就该是谁,何“霸”之有?读过整篇文章后便可以回答“谁在那里喊国酒五粮液”,不是五粮液,不是他人,而恰恰是作者自己。
不要以茅台为靶子
士兵在练射击的时候,都会有一个靶子,但真正要打倒的不是靶子,而是敌人,因此士兵的演练场所不需要开放,不需要有人观看,只要在用兵那一时弹无虚发就可以了。但是演杂耍的就不同了,他们可以不要真功夫,但要能吸引观众的目光。为了尽大限度的吸引观众的目光,他们往往会在道具“刀山火海”(也就是他们的靶子)上下功夫,弄得越玄乎越好。遗憾的是现在许多为文者也使用起了杂耍的伎俩,也不管自己掌握了多少资料,要明视什么问题,先把靶子找准,先赚足了眼球,自己似乎也因为靶子大了而高了。但是为文者也应该知道一句名民谚 “假话说一千遍也会成真话”。对中国来说有一个象样的品牌太不容易了,作为一个为文者不能为百年品牌加油助威,但至少也不应该混淆逻辑去诋毁和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