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公告了《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SB/T 10538-2009)行业标准,该标准是我国拍卖行业恢复发展20多年来第一部行业标准,标准将于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
自1997年《拍卖法》颁布实施以来,中国拍卖业开始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拍卖市场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快速发展。在文物艺术品领域,拍卖对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文化素养和保护文物的意识,提升中国文物艺术品的经济价值和国际地位,促进海外中国文物艺术品的回流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但是,文物艺术品拍卖在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拍卖企业规模化发展程度不高,行业自律规范不健全,拍卖活动中不诚信经营、不正当竞争现象时有发生。
为规范文物艺术品拍卖行为,维护良好的拍卖交易秩序,商务部自2007年起开始组织有关单位起草制订《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行业标准。起草制订过程中,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艺委会组织了行业内外的众多专家开展研究起草工作,汲取了一批优秀拍卖企业多年积累的经验。标准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商务部就该标准的内容征求了文化部、工商总局、文物局、中国消费者协会等单位的意见,并将标准草案在网上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该标准的出台,将有助于提高拍卖企业整体管理水平,防范经营风险,保护相关交易人的合法权益,为我国文物艺术品拍卖的标准化、专业化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标准对文物艺术品拍卖中的拍卖图录、委托竞投等重要术语做出了界定,规定了拍卖活动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标准最重要的内容,是结合文物艺术品拍卖实践,对拍卖程序中的拍卖标的征集、鉴定与审核、保管,拍卖委托、拍卖图录的制作,拍卖会的实施,拍卖结算,争议解决途径,拍卖档案的管理等主要环节做出详细规定,以便于拍卖企业直接依据标准开展经营活动,便于拍卖各当事方积极参与拍卖,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外,标准还以附录形式,提供了公司委托拍卖合同、公司竞买协议、委托竞投授权书、公司成交确认书等四项重要的法律文书范本,为相关当事人实施标准提供了最具有实用性和操作性的依据。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拍卖企业认真贯彻实施标准,通过标准宣贯、培训及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在拍卖业积极培育标准化示范企业,营造学习实践标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