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利信观,既是吕不韦成功的商旅之道,也是吕不韦治理秦国的政道。
对于先秦历史,吕不韦是当代中国人所熟悉的极少数人物之一。由于司马迁重史轻政的传奇笔法,由于后世治史儒生在文化霸权式的叙说中刻意扭曲,由于当代庸俗史谈书籍与庸俗电视剧的猎奇渲染,吕不韦的历史真面目,已经被涂抹成了一部荒诞不经的奸商发迹史、宫闱色情史。吕不韦的治国功业与对中国政治文明的特殊贡献,被长期地遮蔽了。
两千余年之后,以高端文明的视野重新审视中国文明历史的长卷,我们蓦然发现,吕不韦的深邃与伟大,在于他的吕氏学派是中国古典政治哲学群的一座奇峰;吕不韦的历史地位,更重要的方面,在于他的吕氏学派对中国政治文明的独有贡献。
春秋时代,是中国文明孕育新潮的时代。战国时代,是中国文明大爆炸的时代。秦帝国时代,是中国文明大整合的时代。这三个时代,构成了中国统一文明正源伟大的生成历史,是中国五千年文明史上万流生发的巍巍高原。在这一文明巨变的大黄金时代,吕不韦承前启后,总揽文明洪流,编定了《吕氏春秋》这部旷世经典,实在是中国文明之大幸运!
吕不韦,以扎实的古典农耕经济的整体运行为根基,全面总结、深刻透视了这种整体运行所延伸出来的种种社会政治法则,使吕氏学说成为透视农耕社会,乃至透视整个古典政治文明运行本质的历史镜鉴,其永恒的抽象延伸的价值,是不言自明的。
吕氏学派的政治学说,《吕氏春秋·审时》称为耕道,或农之道。简单地说,就是农道,即整个农耕经济的运行法则。如此,吕不韦这个人则可以称之为"道农"--以农耕之道为政治文明之道的伟大政治哲学家。
吕不韦的农道,其基本面有六:
其一,农道的生命力,基于天地万物之变化而生。故此,农道的根本特点在于多元兼容,而不是排斥万象。从农道兼容性出发,吕氏政治哲学生发出极为可贵的一系列国家治道:一则,就社会生存而言,农耕社会不能单一生存,而必须以农、工、商、士并重的综合经济形态的民生社会生存。农攻粟,工攻器,贾攻货,士攻学。时事不共,是谓大凶。虽然,《吕氏春秋·上农》原文里缺了一个士攻学,但是就全书强调士之作用多多来看,这一意思无疑包含在内。只要这四个领域一时一事不协调,社会就会发生灾难;故此,社会百业必须协调发展。
基于此等兼容理念,吕不韦在意识形态领域,对所有的政治文明流派采取了罕见的百家兼容、百家并重的态度,对法、墨、儒、道各家政治学说,都有推崇之辞,也都有批判之论。在权力理念上,吕不韦明确提出政治哲学上的贵公、去私两大主张。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天无私覆,地无私载;忍所私以行大义,诛暴而不私。这些理念与政策,都是中国政治哲学中的璀璨瑰宝。总体说,这一农道包容特点,在春秋战国的政治哲学流派中,是绝无仅有的。
其二,彰显农道体系下的商道,推行农耕经济时代的重商主义,并见诸于国家重商政策。在战国政治学说中,重农是一致性的。四业并重,在实践上也是有的;法家变法,事实上就有重商的一面。但是,自觉在理论上赋予四业以合理的必然的社会地位,尤其是赋予商人以合理的社会地位,吕氏学说是唯一的一家。从根源上说,吕不韦本人就是杰出的大商人,对商道利国利民的社会作用看得分外透彻。从政治实践上说,吕不韦将商道法则渗入治国之道,堪称战国时代最杰出的商人政治家。
吕不韦的见诸于政道的商道是什么?其核心,就是吕不韦的义、利、信观。作为商道的义、利、信观是什么?就是牟利与社会人群的关系(信)、牟利与社会正义的关系(义)。应该说,这是根本性的商道观。对这一根本商道,吕不韦有独特而精辟的见解。首先,吕不韦承认利的存在,尤其是利对商人的意义。但是,吕不韦认为利有长短之分,牟利要谋长利,即长远之利;天下之士者,虑天下之长利,利虽倍于今,而不便于后,弗为也;其次,义更具根本性,义是所有牟利行为的社会正义出发点。《吕氏春秋·无义》云:义者,百事之始也,万利之本也,中智所不及也。不及则不知,不知则(一味)趋利,趋利固不可必也(反而一定得不到);再次,对于信的意义所在,吕不韦同样透彻。天地之大,四时之化,犹不能以不信成物,况乎人事?己有之(人有信),则天地万物毕为用矣!夫可与为始,可与为终,可与尊通,可与卑穷,其唯信乎!信而又信,重袭于身,乃通于天。
如此义利信观,既是吕不韦成功的商旅之道,也是吕不韦治理秦国的政道。在政治实践中,吕不韦所以主张一定程度地修正秦法,其着眼点正在于国家的长远利益。惜乎未能实现,实乃千古憾事!
以商道入政的政治家,在战国时代有两个--前白圭,后吕不韦。白圭是魏国大商人,由商入政,为魏武侯末期与魏惠王前期丞相,其政商关系的格言是,"以政道治商事,以商道理国事"。白圭于商政两道,皆大获成功,成为战国名相之一,无疑也是吕不韦的精神导师之一。但是,从政治实践上说,白圭在魏国并没有推行过重商政策,也没有在理论上对商人的社会地位正名。吕不韦不然,非但在治国学说中赋予了商人以合理存在的重大社会价值,而且在实践上推行了重商政策。最为显著的例证是,在吕不韦主政期间,秦国曾经公开树立了两个对国家经济有功的大商人榜样,一个
是寡妇清,一个是乌氏倮;封给他们爵位,又给他们筑台显功。在整个春秋战国时代,尤其在商鞅变法后的秦国,这都是独一无二的,极其难能可贵的重商政策。
其三,农道有根,只有农耕是根本。因为衣食乃生存之本,延伸到政治之道,就是国家要奉行上农政策。作为治国之道,为什么要以农耕为根本,而不是以其它行业为根本?《吕氏春秋》的回答是,这是国家生存的需要,是治道必须。古先圣王所以导其民者,先务于农。民农,非徒为地利也,贵其志也。民农则朴,朴则易用,易用则边境安;民农则重,重则少私义,少私义则公法立,力专一;民农则产复(财产种类多),其产复则重徙(不喜欢迁徙),重徙则死处而无二虑……民不力田,国家难治。也就是说,上农,是农道的政治意义所在,而不仅仅在于粮食问题。
其四,农道的根本,在于顺乎自然法则,顺乎天地四时之变化;国家政治之道,则也同样要遵循这一农道法则。人与天地也同,万物之形虽异,其情一体也。故,古之治身与天下者,必法天地也。
其五,农道顺天时地况之变化,治道也要顺应时势而为,不可强行其道。强令之笑不乐,强令之哭不悲。强令之为道也,可以成小,而不可以成大。
其六,农事有除害之必须,国家治理也要革除人之恶欲,要建立法度,而且要顺应时势而变法。治国则法立,法立则天下服矣!不敢议法者,众庶也;以死守法者,有司也;因时变法者,贤主也。是故,天下七十一圣,其法皆不同,非务相反也,时势异也!这是多么坚定彻底的变法哲学,读到这些力透纸背的论述,谁能说吕不韦的杂家学说中没有核心理念!
上述基本点,构成了吕不韦政治哲学中的灵魂。这个灵魂就是--以法治与变法为基本支撑点,同时吸纳其余政治文明流派之有价值一面,共同构成包容博大的治国理念。客观地说,吕不韦的政治目光与文明襟怀,是博大的,是有历史真理性的。从政治哲学的意义上,他的深邃与透彻,超越了包括法家在内的所有政治流派。惜乎后世不察,忽视其学说灵魂,给吕氏学派扣上了一顶不伦不类的杂家帽子,模糊了历史的本质与真相,误人多矣!
作为历史文明的天平,作为一种深远的文明考量,我们还是要说,吕不韦的政治哲学,包含了更为久远的真理。可以说,吕不韦主持编纂的《吕氏春秋》,是中国古典政治文明的一部大百科全书,其汪洋恣肆,其深邃博大,是对中国原生文明时代政治哲学最为深刻、最为全面的总结,是我们无法用语言说透的最为丰厚的民族政治经验。
让我们对这个原本可以使中国法治文明传之久远的伟大的政治哲学家,对这个中国文明史上最大的道农,保持最深刻的文明追思,奉上最为真诚的文明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