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骗子为了获得信任,先是自己赔钱给别人发高额利息,后骗取大家的大量集资款,拆东墙补西墙,为了能让谎言维持下去 ,她甚至连丈夫都骗,大量的资金被她挥霍。近日,女骗子刘某因集资诈骗罪被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该案现已开庭审理,刘某将依法受到惩处。
刘某只有初中文化,曾经倒卖过布料,并与丈夫一起开了一家小包装厂。由于虚荣心作怪,她总想让别人觉得自己挣钱很多。2006年初,她谎称做外贸生意,开始了最初的集资诈骗,有人试探着借给她10万元,3个月后刘某归还了本金和30%的利息,对方深信不疑钱越投越多,随之投资的人也增多,漏洞越来越大。
刘某自称是贸易公司纺织部业务员,投资者不必参与经营,只需把钱投到她那里,3个月后就可以得到30% 的利息。她雇来程某充当所谓的副总经理。不少人纷纷出钱投资,绝大多数人没有签投资合同,没有人要求提供担保,有的交给刘某上百万元,仅收到一张随手写在纸片上的收条,还有的连收条都不要。轻易就拿到了钱,刘某也曾胆战心惊,但她知道只有把谎言坚持下去 ,才不会被揭穿。于是从别人手里骗钱就成了她每天最繁忙的工作,基本套路就是用新骗来的钱还旧账,再骗再还,不停地拆东墙补西墙,到底谁投了多少,外债多大,连她自己都记不清了。为了把骗来的钱变成合法财产,她连自己的丈夫都骗,她找来各种塑料包装袋,声称这是从贸易公司纺织部承揽的包装袋业务,让丈夫的工厂生产。她每月从工厂里将塑料包装袋拉到即墨市郊,当废品卖给收购人员,之后再将诈骗来的钱及时打入工厂账户。
买车、买房、旅游,工厂不断扩大再生产,刘某不停地卖废品……集资的钱就这样被挥霍干净。随着数额的不断加大,刘某终于难以支付巨额的还款本息,2008年底,投资人报案,刘某迫于压力投案自首,但巨额损失已经难以挽回。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刘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了集资诈骗罪。市检察院检察官李伟伟提醒投资者,要严格遵守法律进行投资。在我国,筹集资金必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向公众发行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方式或者利用融资租赁、合资、合营等方式进行。集资只有在获得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才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