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主动性,也应把制度的设计目标与员工的切身利益最大限度地联系在一起。其实,无论是社会公共管理还是企业管理,都离不开一个环节,那就是制度设计和制度创新。如果这一环节抓得好,管理绩效将会事半功倍;否则不仅事倍功半,甚至吃力不讨好。我们来看下面这个故事:
在17—18世纪,英国的许多犯人被遣送到澳大利亚流放服刑,私营船主接受政府的委托承担运送犯人的任务。刚开始,英国政府按上船时犯人的人数给船主付费。船主为了牟取暴利,克扣犯人的食物,甚至把犯人活活扔下海,运输途中犯人的死亡率最高时达到94%。后来,英国政府改变了付款的方式,按活着到达澳大利亚下船的犯人人数付费。结果,船主们一改以往的做法,想尽办法让更多的犯人活着到达目的地,饿了给饭吃,渴了给水喝,大多数船主甚至聘请了随船医生。犯人的死亡率最低降到l%。
船主还是那些船主,为什么他们一开始刁奸耍滑,后来又变得仁慈了呢?
并非他们的本性有什么变化,而是规则的改变导致他们的行为发生了变化。设想一下,假如进一步规定:在到岸港口验收时任何一个犯人必须身体健康,体重下降者不列入政府付费范围。相信船主们在途中一定更会将犯人们照顾得“无微不至”,更加极尽“人道主义”之责任。
这就是制度创新的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