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现实情况是这四个方面往往是相互矛盾的,例如在质量上有所提高,通常会随之增加成本和时间。考核时应注意在矛盾中寻求一种平衡,兼顾这四个方面。
第三步,定义考核指标
指标的名称与定义互相关联,但不可混淆。例如上述中的指标名称是“完成时间与计划相差天数”,而该指标定义为“完成日期-计划日期”。在设计指标名称和定义时,比率的考核难度较大,计算也较复杂,如优秀率、及格率等,而同比增减率的考核计算难度最大,因为涉及的数据包括当期完成值、上期完成值等。
如果是定性指标,在指标定义中则应该定义清楚具体考核的行为标准。定性指标考核主要应用在职能部门岗位中,因为这种类型工作岗位的特点,决定了其工作业绩难以定量表述。行为的量化方法有精确测量模式、次精确测量模式和一般模式三种,而其中最容易实行、限制条件较少的是一般模式中的分级描述法。
分级描述法中,首先应在指标定义中列出需要考核哪些行为和需要达到的结果。例如,在上述中,对于企业文化干事的“完成规划质量”指标中,就列出了需要考核的行为:“是否独立完成规划,还是需要上级协助”。在此基础上,应对需要考核的行为进行分级量化,具体见上述。以100分为标准,“超出目标”的标准是:“在主管基本没有参与的情况下独立完成规划。”“达到目标”的标准是:“主管给予少量指导就可以完成规划。”“低于目标”的标准是:“在主管的大量指导下完成规划。”“远低于目标”的标准是:“规划主要由主管完成,文化干事只是做一些辅助工作。”通过这样的分级方法就可以将定性的指标进行量化。
第四步,确定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要视需要考核工作的具体内容而定。如果是一个能完成的工作,自然要按季度考核。有些工作既可以月度考核,又可以季度考核的时候,应该把握以最有利于激励被考核人的原则。对于基层岗位,若考核周期过长,反馈不及时,对于被考核人的激励作用就会明显削弱。而对于高层岗位,由于其形成工作成果需要较长的周期,若按月度考核,则显得过于关注过程性指标了,考核失去重点,也会使激励作用大打折扣。像“部门企业文化规划统筹”这样的工作,通常是以季度为周期的,所以适合季度考核;而对于文化干事来说,通常的工作更适宜月度考核,因为这样才能够尽快将工作的业绩反馈至员工,对员工的激励比较及时。
第五步,分级设定考核目标
将考核指标进行分级设定,可以减少员工为完成考核指标而产生的心理压力,一定程度上减少考核目标确定过程中上下级之间的矛盾。就像体育比赛中,运动员通常都会为自己设定一个较低的基本目标和一个更高的争取目标,这样才会对比赛本身有正确的心态。
上述将定量考核指标的目标值分成三级:基本目标、理想目标和挑战目标。这三项目标对应着不同的考核分数:80分、100分、130分。设定这三个分数不是绝对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三级目标的基本含义是:正常完成的工作标准、理想的工作标准和难度较大的工作标准。
具体标准确定方法可以分为主观判断和客观统计两种。主观判断就是由上下级讨论,基本目标以下级意见为主,理想目标和挑战目标以上级意见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