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人”成被告
2008年6月17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利用封建迷信进行诈骗的犯罪案件,被告人林忠旗、李会侠被法院分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000元。
38岁的林忠旗与28岁的李会侠均系河南省无业人员,林忠旗是李会侠姐夫,李会侠是林忠旗的小姨子。多年来,两人一直沉迷于神仙鬼怪之术。两人发现,虽然事实上他们并没有练成什么特异功能,但四邻八村却有不少中老年人对他们奉若神明。发现了自己的“价值”之后,两人开始想着用自己的“本领”赚点钱花。
2007年9月7日上午8时许,被告人林忠旗、李会侠伙同老乡张雁(另案处理)预谋实施诈骗后,来到郑州市中原区4057厂家属院北门,见被害人刘某从此路过,李会侠即上前与刘某搭讪,套取刘某家庭情况后,李会侠便假装向刘某问路找一个“神算”算命,张雁趁机过来自称认识“神算”,两人将刘某骗到郑州市中原区万福花园找“神算”算卦(林忠旗假扮),在交谈中,林忠旗以自己刚掌握刘某的家庭情况骗取了刘某的信任,见刘某已经“上钩”,林忠旗随即就以刘某家中即将有血光之灾为由对刘某进行恐吓,看刘某非常害怕,林忠旗就说,血光之灾不可怕,自己有办法破解,只要刘某将家中所有的钱和金银首饰拿到自己爷爷这,自己爷爷用红布包着开光,然后将开光后的钱和首饰放在枕头下就可以消灾。刘某信以为真,取了8万元钱交给林忠旗等人,林忠旗收取后对刘某说向东走300步再回头,后刘某发现被骗立即报警,巡逻民警在案发现场将林忠旗、李会侠当场抓获。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忠旗、李会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应予惩处。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如何识破骗局
根据近年郑州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情况,郑州检察官总结了诈骗犯罪的11种诈骗形式,4种防骗策略,提醒人们注意。
这11种诈骗形式是:1.防“破财消灾”诈骗
这类骗子一般会先说你家人可能会有“血光之灾”,等你被吓住,心理防线被一步步攻克后,他们就会以祈福消灾的迷信手段,哄骗你拿出巨款进行所谓的“消灾解难”。一旦发现被骗,要迅速拨打110报警。
同时,因为在这类案件中,被骗的人大多相信诈骗分子“不得告诉任何人,否则就不灵验”的所谓忠告,往往只会独自到银行提款,而且会把存折的钱全部提光。因此,银行的工作人员对单独前往提取巨款且神情可疑的中老年妇女要给予必要的提醒。
2.防“意外之财”诈骗
如果有人在你面前拣到一个钱包、一包欧元甚至金砖等等,接下来你的参与才会让骗子们的好戏接着演下去,对方会提出平分的要求,但是你需要先垫上金项链、手机或者现金。如果你此时动了贪念,那么破财的肯定是你。
因此,当有陌生人通过各种方式,主动献上某种“殷勤”或“意外之财”时,要特别留意可能面临的是一场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