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下午,景德镇市长刘昌林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17次常务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安,市委常委、副市长冯林华、卢正大,副市长黄康明、于秀明、沈薇,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府秘书长张春萍,市政协副主席周建新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景德镇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法》。会议认为,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有助于发掘与传承景德镇陶瓷历史文化,凸显城市和街区的景派风貌特征,提升建筑文化品位及人民群众精神文化品质和文化修养,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会议要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应坚持系统化规划、科学化保护、特色化建设、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城市资源利用、保护与经济发展、保护与社会管理的关系。
会议审议并同意公布《景德镇市第一批历史城区重要历史建筑名录》和《景德镇市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则通过《关于加快我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