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陶瓷老板被人骗去澳门赌博,先后两次共被骗走2400万港币
广佛都市7月27日网讯 佛山日报记者胡文春报道:知道陶瓷老板林星(化名)喜欢赌博,家住乐从的何某就“投其所好”,伙同他人设计将林星骗到澳门赌博,骗走林星2400万港币。记者昨日从顺德法院获悉,何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据林星陈述,2002年12月在澳门赌博时,他“一把差不多输了一亿港币”。而为了将林星骗至澳门,该案主犯陈某强还特别安排了顺德区某职能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参与骗局。林星输掉近一个亿后,为了不引起林星怀疑,骗子们又特意请“赌圣”出马,帮林星把输掉的钱全部赢了回来,然后由“赌圣”从中抽取30%的提成。整个骗局几乎滴水不漏,让人目瞪口呆,其精彩程度不亚于香港赌片。
经顺德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何某伙同陈某强、黎某(后二人另案处理)等人密谋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之后再设骗局骗取钱财。2002年12月28日晚,陈某强和阮某、冯某、曾某、陈某民(均另案处理)等人在澳门某酒店房间内设赌局,骗取林星1400万港币;2003年1月17日,陈某强再次将林星骗到澳门。之后,陈某强伙同阮某、曾某及洪某,采用同样手段骗得林星1000万港币。回到顺德后,林星按汇率支付给陈某强人民币1080万元。自始至终,林星都不知道自己被骗。
2010年5月19日,公安机关将何某抓获。2011年3月16日,被告人何某将赃款185万人民币退还给林星。林星表示谅解被告人何某,请求法院对何某减轻处罚。因此,顺德法院一审判决何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1问 何某为何只判刑3年缓刑5年?
记者昨日从法院得知,被告人何某结伙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之后再设骗局,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被告人何某属从犯,应当减轻处罚,且何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另一方面,林星两次参赌,有一定过错。鉴于被告人何某已退还赃款185万元给林星,并已经取得林星的谅解,法院决定对被告人何某从轻处罚。
记者了解到,之前该案主犯陈某强已被判刑13年,而在政府部门担当领导的冯某也因卷入该案,被判刑三年,缓刑五年。此外,曾某、陈某民、“赌圣”阮某也都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六年不等。
2问 执法人员冯某是否知法犯法?
在该案中,顺德某部门检查支队队长冯某有意或无意帮诈骗分子实施了诈骗。
据一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透露,当时冯某应朋友之托,去林星的工厂检查时,并不知道对方已经设好圈套,准备大骗林星。到达澳门后,冯某都还蒙在鼓里。不过,诈骗成功后,冯某并没有拒绝朋友分给他的钱财。
第一计 搬出部门官员 将老板骗至澳门
经顺德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11月间,62岁的被告人何某伙同陈某强、黎某等人密谋,以设置赌局的方式,让佛山某陶瓷公司老板林星参赌,从而骗取对方钱财。后来,陈某强纠集了曾某、洪某、阮某、冯某、陈某民等人共同参与,并由陈某强安排分工。
密谋后,陈某强指使冯某利用其担任顺德区某职能部门检查支队队长的职权,对林星的工厂进行检查。随后,陈某强以与政府相关部门搞好关系为由,提议林星带对方去澳门玩一下。林星觉得很有道理,就点头答应了。
2002年12月28日,陈某强和林星一起来到澳门。当天,阮某、冯某、曾某、陈某民等人也先后到达澳门。
第二计 饭局频频劝酒 赌博出“老千”
当晚,陈某强安排林星与陈某民、冯某、曾某、洪某等人吃饭。期间,为了让林星放松警惕,陈某强等人频频向林星劝酒。饭后,上述人员回到酒店房间,陈某强等人提出赌“沙蟹”(即梭哈),林星马上就答应了。赌局开始后,冯某赌了几把就离开了。
这时惊心动魄的一幕才刚刚开始——陈某强假意与林星合伙,与陈某民、洪某继续赌。陈某强、陈某民和洪某利用合谋优势,同时采取偷牌、换牌等作弊手段,致使林星和陈某强一方输掉港币9000多万元。
第三计
请来“赌圣”帮忙潇洒赚取提成
随后,陈某强、曾某按照事前安排,向林星提出,由曾某去外面的赌场找一个赌博高手将钱赢回来,一心想赚回老本的林星马上表示同意。
于是,曾某立即打电话联系当时在澳门葡京赌场的阮某。阮某到达后,由其代表林星、陈某强一方,与陈某民、洪某对赌。三人还商议,如果阮某将林星他们前面输掉的钱赢回来,林星和陈某强就将赢回金额的30%给阮某作为报酬。
“赌圣”出场后,陈某民、洪某就故意输给阮某,阮某很快就将9000多万全部赢了回来。按照约定,林星与陈某强要各付1400万港币给阮某。因为当时没带这么多现金,林星和陈某强就写了张欠条给阮某。第二天回顺德后,林星立即将1400多万分两笔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给陈某强和曾某,并要求两人将钱转交给阮某。
陈某强收到转款后,立即与被告人何某、阮某、冯某、曾某、陈某民等人进行了分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