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群众对故宫保持一份信任。一是故宫有多年文物管理工作的经验,更重要的是,故宫上上下下把自己收藏的文物当眼珠子般珍惜。”
故宫博物院院长助理、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冯乃恩
事件由网友爆料传出
7月4日上午约10:00 故宫博物院宋代哥窑青釉葵瓣口盘进行无损分析测试时发生文物损坏。
7月30日 网友微博爆料,称“故宫器物部手续不全,将国家一级品宋代哥窑瓷器一件出库,不料被工作人员摔碎”。
7月30日晚 故宫博物院称“尚未接到相关部门的汇报”。
7月31日上午 故宫博物院发布“宋代哥窑瓷器在故宫受到损坏一事”的情况说明。
8月1日 故宫公布破损的宋代哥窑瓷器图片。
完全修复是不可能的
对于已经破损的瓷器,很多民众都关心能否修复、修复后的瓷器价值会否打折。对此,大多数专家都认为,“即使修复好了,其价值和受损前是绝对无法相提并论的。”
著名文物保护专家、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谢辰生表示,“文物的特性决定了,其受损后不论采取何种手段修补,即便表面上完全看不出瑕疵,但它的价值和受损前绝对是无法相提并论的。”
收藏家马未都也认为,瓷器完全修复是不可能的。“即便是最理想的状态,瓷器只是一分为二了,用技术手段完全可以将其粘合成一体,但其价值、寿命跟从前都已不可同日而语了。”
损坏文物会否获罪?
“这件宝贝得值一个亿吧?弄坏了谁来赔啊?”“造了这么大的孽,会不会被抓起来?”关于此类的追问在网上随处可见。
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文物收藏单位工作人员,“因不负责任造成文物保护单位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开除公职或者吊销其从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相关规定则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而相关案例也确实印证了我国的刑法对此类案件所采取的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00年2月,由于工程质量问题,湖北省博物馆编钟馆青铜器“九鼎八簋”壁龛上一块50公斤的玻璃垮塌,将两鼎两簋砸损。
“九鼎八簋”是1978年随州曾侯乙墓出土的战国青铜器,一套共17件,均为国家一级文物。当时湖北省博物馆原馆长舒之梅、原副馆长唐刚卯等被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决:省博物馆原馆长舒之梅等人无罪。同案的另3人分别以受贿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会所门”、“失窃门”风波未平,故宫再次成为媒体焦点,一级文物宋代哥窑青釉葵瓣口盘破损成六瓣。除了对损坏文物、隐瞒不报等的指责,该事件一波三折。
怀着对五千年文明的景仰、对故宫博物院的敬畏、对传世珍宝的稀罕、对近千年流传的惊奇,我们简单回顾一下事情的经过,再了解一些宋代五大名窑的小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