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报评论员 陈庆璞 故宫又出事了。不久前的“失窃门”、“错字门”和“会所门”还没有彻底关上,一件宋代瓷器的碎裂声又打破了这昔日皇宫深院的平静。据媒体报道,7月4日,故宫博物院馆藏国家一级文物、宋代哥窑青釉葵瓣口盘在进行无损分析测试时发生损坏、裂为6瓣,然而直到7月30日,才有网络爆料人在微博上曝光。连日来,媒体的口诛笔伐直指文物保护、日常管理等诸多问题,故宫再一次站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
根据海恩法则,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都有很多起未遂先兆及事故隐患。如果将故宫的这次“瓷器门”看做一场严重事故,那么回顾这起公共事件一个月来的发酵路线图,不难发现,正是故宫在事故前的人员培训、管理和事故后的舆论应对和危机公关——一系列小环节上的拙劣表现,才造成了如今这难以收场的局面。
操作失误,专业水平欠缺。根据国际惯例,珍贵文物在测试前一般会有“预测试”,即先对文物仿真石膏模型进行实验,多次检测后再进行实物检测,而这次的宋瓷无损测试并没有这样一个预热环节,这样的文物保护显然不够专业。本次事故中的测试人员是缺少经验的“文保外行”,而专家透露,一般故宫的国家一级文物只有工作10年以上人员才能接触。
人力“不足”,管理亟待规范。故宫文保科技部主任苗建民表示,这次测量分析时,“科研人员只有一个人在现场”。显然,如此珍贵的文物分析测试只有一人主持,本身就具有极大的风险。此外,测试仪器缺少再次确认功能和文物挤压感应功能,丢掉了防止事故的最后一道保险。
知情不报,违反法律法规。同操作失误这些技术环节相比,“瓷器门”最受诟病的当数故宫的“瞒天过海”。虽然“封口令”的传闻目前仍扑朔迷离,但可以明确的是,事故在发生26天后才由网友揭穿,更是在几天之后,才将事故调查上报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馆藏一级文物损毁的,应当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核查处理。《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也规定,国有文物事业单位应当在知道突发事件发生后或者应当在知道突发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拒不承认,媒介素养缺失。面对媒体追问,故宫博物院副院长陈丽华不仅不承认存在瞒报,反而说不公布事件是在调查未完成的情况下对当事人的一种保护,因为那位负责测试的工科女硕士压力很大。固然,测试人员确实是过失犯错,不是主观有意为之,但国家一级文物的损坏事关国家和公共利益,根据文物保护法,应该追究相关民事或刑事责任,有关专家更是表示应当以渎职论罪。故宫的解释,不仅没有表现出回应社会关切的诚意,更佐证了在历经“几重门”后,它的危机公关能力和媒介素养仍在原地踏步。
一步接一步的进退失据和左支右绌,凸显故宫这样的公共机构对自身公众形象的不加珍惜,这种对公信力的任意挥霍,根源都在于缺乏强力的监管和问责机制。任何机构的生存,都需要基于自身信誉的内部监管和基于强制力的外部监管。但对于故宫这样以国家赋予的历史资源作为资本的机构来说,它不像大学、企业那样有着来自市场、民众口碑的竞争压力,所以通过提高自身素质以提升自身形象的动力相对较小。这样,清理故宫的管理乱象,一方面我们期待故宫本身生长出有效的内部监督,另一方面我们更得依靠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强力监管问责以及公众的舆论监督。
故宫虽表示修复破损瓷盘不成问题,然而在我们看来,故宫该修复的却不只是一个宋代盘子,而是从专业素养到自身管理再到公众形象的一个系统工程,而这项工程的完成,有赖于国家、社会各个层面的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