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汾西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太阳山村有一处经营陶瓷土的场地,该场所负责人宋某未能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执法人员对宋某进行了询问,开展了立案调查,通过调查进一步证实了当事人宋某未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擅自在太阳山村经营陶瓷土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该场所当即予以了取缔,鉴于当事人社会危害性较小,县局依据相关工商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对宋某给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和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