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刑事案件中的诈骗案件发案持续上升,受害范围增加,社会影响较大。日前,警方公布了犯罪分子常用的诈骗方式和手段,供广大群众认识。警方提示:发现以下类似手段,一定要保持镇静,并及时报警。
一、医保诈骗
今年以来,先后发生多起利用假发票恶意套骗农村和城镇医保基金的案件。犯罪分子为他人伪造假发票骗取新农合基金。警方提示使用犯罪分子伪造的假发票骗取新农合基金的行为也构成违法犯罪,希望广大市民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
二、驾驶证诈骗
犯罪分子冒充某驾校领导或自称与交警队某领导认识,以不通过考试可快速申领到驾驶证为由骗取受害人信任,收取受害人一定的费用进行诈骗。
三、丢物(捡钱分钱)诈骗
1、犯罪分子将标有价格的假黄金钻石饰品、假名牌手表等物品故意扔在地上,随后捡起财物并拉住受害人称该物品价格昂贵,要与其平分,诱使受害人给其一定数额的财物。
2、犯罪分子在广场、车站等人流较多的地方先由一人故意在受害人面前掉下一叠大面值的人民币或装有人民币的钱包、丝袜,有意让受害人发现捡起,然后由同伙上前将受害人围住,以“分钱”为由,诱骗受害人将随身携带的现金或金银首饰自愿交出。而实际上捡到的钱除底、面两张是真钱,其余都是假的。
四、封建迷信(破财消灾)诈骗
犯罪分子甲先物色好对象后,以孩子丢了找人算卦(或找神医看病)为由与受害人搭讪。尔后,犯罪分子乙出现,称自己知道算卦人(或神医)的住处,可以带路,后领着犯罪嫌疑人甲与受害人到预定地点,会同早已在预定地点等候的犯罪分子丙(假冒算卦人或神医的亲属),预测受害人家中有难,以“破财消灾”等迷信方式联合行骗,致使受害人上当受骗。
五、外币诈骗
犯罪分子在公共场合用假外币或秘鲁币、越南币等低汇率或已作废币种,冒充美元或英镑,兑换人民币进行诈骗。一般一人假装以出交通事故急需用钱,身上没有人民币,只携带了大量外币为由,一名同伙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假装与其兑换外币,另一名同伙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对外币进行鉴定,以钱不够等理由骗受害人拿钱出来一起兑换外币获利,从而达到诈骗的目的。融资融券、兑换股票的诈骗方式和手段与上述诈骗手段极为相似。
六、网络诈骗
犯罪分子通过网络以低价出售机票、火车票、汽车等形式等信息为由,告诉网民中了价值多少钱的汽车、电脑、手机或巨额奖金等奖项为诱惑,要求网民先支付一定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等费用才能领取奖品实施诈骗。
七、电信诈骗
1、手机或者固定电话接到自称公安局或者某银行、电信、移动公司的工作人员电话,称你的银行账户涉及案件,个人信息被泄露,为防止被骗,需要紧急办理转移资金,并提供所谓各部门联系电话或安全帐号。
2、手机用户常常收到要求汇款或者中奖的短信或电话,诈骗人通过手机群发器,群发短信,要求将钱汇到嫌疑人指定的帐户内,或者假冒“星光大道”“非常六加一”节目组对某知名品牌抽奖。警方提示,此类诈骗案件受害人要认真核实,切勿轻信。
3、来电显示号码伪装诈骗。骗子通过改号软件,可设置任意来电显示号码,据此,骗子事先查询某地公安局,银行等部门号码,设为来电,在拨打实施短信银行卡等诈骗,并告知当事人,如不相信可以拨打118114查询。
八、推销产品或冒充军人诈骗
犯罪分子先是冒充某公司业务员,提前半个月或一个月以推销各种各样的产品为由与受害人搭识,并留下产品代卖或销售名片,一段时间以后便有“军人”前去大量订货,当业主与当初送货代卖或名片的业务员联系,对方要求先付款后交货。当受害人付款后却与前来订货的军人联系不上,随后发现自己上当受骗。
九、冒充国家干部(人民警察)招摇撞骗
此类犯罪分子通常谎称是某国家机关干部或人民警察,以自己能帮受害人办事为由向受害人借钱或者索要办事费用进行诈骗。
十、招工诈骗
犯罪分子通过各种渠道获取受害人资料及联系方式,以城市某企业或宾馆、娱乐场所招收员工为由骗取受害人信任,要求受害人向指定帐户存入一定金额的保证金进行诈骗。一般来说数额不大,在2000元左右。警方提示,不要随意将自己的个人信息填写到互联网或一些不正规的招工单位和机构提供的表格上。
十一、贷款诈骗犯罪分子抓住受害人急需用钱这个心理在社会上张贴小广告、发布短信称其可以帮助贷款,然后以收取手续费和活动费为由实施诈骗。
十二、假古董、假奥运金牌或金元宝、金砖(龟)、古钱币诈骗
1、犯罪分子买下假奥运金牌,而后流窜到本地,以此金牌(正面印有萨马兰奇头像、背面印有奥运五环)是某著名运动员丢失的,辗转至他们手里,因急用钱,所以才变卖为名行骗。
2、以问路为由主动搭识受害人,谎称在我市某地方承包工程过程中,挖到金元宝、金砖(龟)、古钱币,让被害人帮忙保管或低价出售,从而骗取被害人钱款和抵押物(金银首饰);或者以无钱邮寄回家为由,把金元宝充当抵押物向被害人借现金、黄金饰品等物。
十三、购买货物调包诈骗
此类犯罪主要针对的是经营的个体商店或超市。犯罪分子用事先准备好的假香烟或名酒,到商店或超市购买真的香烟时,乘店主不注意进行调换,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进行诈骗。
十四、分包工程诈骗
犯罪分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其单位要搞某某工程,可以分包或与受害人合伙承包为由,索取一定的费用或指定受害人在某某银行开户打入资金验资为由,对受害人的存折进行调包实施诈骗。
十五、售车诈骗
1、犯罪分子通过张贴小广告、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受害人发布其手中有高低档三种小轿车,价格便宜。当受害人与其联系要求看车时,一般会由一名犯罪分子驾车到现场让受害人看车试车。待受害人看好后,犯罪分子以怕出事为借口让受害人先到银行汇款,然后再交易。受害人到银行汇款后出来发现车和人都不见了,这时犯罪分子已驾车离去。
2、受害人与犯罪分子电话里谈好购车价格,要求受害人和其亲属或朋友一起看车。过上几小时以后犯罪分子称其已将车开到城市的某某地方,让受害人将其银行卡交给其朋友或亲属并告知密码,这时另一名犯罪分子给受害人打电话称其已将车开到某某街道,让其去接车且一直与受害人保持电话联系。另一名犯罪分子通过改号软件将受害人的手机号码显示到自己的手机上与其朋友联系,谎称已看好车,要求其朋友将钱打入指定帐号进行诈骗。钱到帐以后犯罪分子驾车逃离。
十六、冒充高科技产品诈骗
一人冒充军人以问路送高科技产品(实为廉价猪饲料添加剂或普通电容器)为名和受害人搭讪;另一人自称当地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当场以高价购买下此种产品,使受害人信以为真;“军人”谎称不愿意将此种产品卖给一个人,“政府工作人员”诱使受害人先帮其购买一些后转手可获巨额利润;待受害人购买并将此种产品送回家后,再找“政府工作人员”时,才发现上当。
十七、“高科技矿石”诈骗
以出售“高科技矿石”(用香烟盒包装,盒外再裹上胶带)为名,进行诈骗。
十八、偷换存折、信用卡诈骗
1、谈生意为名物色对象,取得受害人信任,并从中掌握了解事主的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基本情况,制作假身份证。然后要事主将信誉担保金存到新开帐户,趁事主不备之机,用事主假身份开户的存折调换了事主的存折,当事主存入钱后,犯罪分子取走现金。
2、犯罪分子上门要和受害人做生意,并要求受害人在银行开户存入一定的资金,以证明其有实力。后犯罪分子以受害人的名字也在银行开户或让受害人在指定银行开户,乘机窃取密码。在与受害人的第二次接触中趁机换掉受害人手中的银行存折、信用卡,然后再将钱取走。
3、盗窃他人信用卡账号、密码,然后伪造信用卡,盗窃储户资金。通过电话、手机短消息与各地私营企业主联系,以“合伙办企业”或“做化工原料生意”或有“海关”罚没物品低价出售为名,要求受害人将投资款、购货款存入某银行借记卡,并将卡号和密码告诉犯罪分子,以便他们查询有无此笔资金到账,随后伪造信用卡,盗窃储户资金。
4、单位领导和具体经办部门领导,通过连环骗术,取得事主信任,并从中掌握了解受害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基本情况,制作假身份证,而后以招投标为名,要受害人将几十万元钱存到新开帐户,在存款时趁机将受害人存折进行调包。然后用假身份证取出款项或另存于自备的银行卡并异地取款。
5、以要替其揽生意,需要考察实力为由,要求受害人将现金存在其自己存折内。在去银行存钱途中,趁其不备将存折调换,并于案发后将现金异地取走。
十九、谎称发生交通事故诈骗
借帮助找工作等为名,骗取受害人的家庭或学校电话,后以医院院长的名义谎称受害人发生交通事故正在抢救为由打电话给受害人的家人,要对方1个小时内向指定的银行汇帐,骗取钱财。
二十、假冒大学生诈骗
1、犯罪分子假冒大学生身份(有时有人假冒大学生领队教授),称与老师失散或钱包被盗,借受害人手机或银行帐号(由家人打钱进去救急),实施调包或逃离。
2、犯罪分子假称到某大学来找同学,同学不在,手机刚好没电,银行卡被自动取款机吃掉,身上又没钱,向受害人借电话打给家里人,要求家属汇款到受害人的银行卡上,后又以银行电脑出错、但汇款已汇,并抵押手机(手机是假手机)等理由,骗走受害人现金、金银首饰、手机、银行卡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