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第1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 以此为契机,佛山市社会各界集中组织系列商标战略活动和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近日由法院、律协、陶协、企业等代表组成的“黄金组合”,召开了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佛山多家知名陶瓷企业积极参与,各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改革开放以来佛山建设取得了成就,成为国家首批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佛山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65件,在取得优异成绩的同时,佛山市社会各界尤其是陶瓷、家具行业也深刻地认识到品牌保护的不足之处以及面临的新问题。社会各界要求加强品牌保护的呼声越来越高,反映了品牌保护机制某种程度的缺位和失灵。辉煌品牌
一、新时期品牌不正当竞争侵权及保护面临的新问题及新特征。
新时期,伴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利用互联网平台实施不正当竞争侵权的行为时有发生。佛山陶瓷企业普遍表示,公司做大做强、品牌知名度提高后都或多或少面临及遭受此类侵权问题。部分走捷径的人利用香港企业名称登记注册门槛低、审查宽松的政策,将他人在大陆的知名企业字号、驰名商标在香港用作企业字号进行登记设立空壳公司,继而在大陆实施生产、销售和宣传的行为,达到“傍名牌”“搭便车”的目的。此外,相当一部分新兴陶瓷中小企业,也打着“佛山陶瓷”“佛山产地”的旗号进行宣传和销售,使消费者误认为其产品来源于佛山或与佛山陶瓷企业存在关联关系,淡化了 “佛山陶瓷”的知名度,甚至损害了“佛山陶瓷”的声誉和品牌信誉。
让这些“走捷径”和不法侵权行为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本无可非议,实乃大快人心之事。而利用互联网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近些年伴随着互联网神速发展才逐渐被人们重视。因法律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侵权主体隐蔽性,侵权行为跨区域性、侵权成本与维权成本的悬殊性等,使受害方维权变得复杂和艰难。
知名品牌建设来之不易,新时期,针对品牌侵权呈现的新特点以及品牌保护面临的新问题,如何建立健全品牌保护制度,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值得每一个人探索和思考。笔者在此抛砖引玉,希望社会各界能对这个课题进行更多的研讨。
二、针对利用互联网实施不正当竞争的侵权行为,可从以下方面寻求突破。
建立健全简易处理机制,统一思想,加强协作处理。研究建立工商或公安简易处理机制,对于有初步证据证明涉嫌互联网不正当竞争侵权的,先予以屏蔽网页,制止侵权行为,降低负面影响。进一步明确此类侵权行为的行政投诉处理单位,解决行政投诉难、投诉无门的问题。加强跨地区法院、工商、公安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侵权处理协调机制,解决侵权行为地、网络实施地或网站登记注册地不一致而造成的执法难问题。
加快信用体制建设,全面推行网站信息披露制度。加快信用体系及个人信用档案建设,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对于恶意侵权情节严重的,或多次实施恶意侵权的,禁止其再次进入该领域,通过加大侵权成本,使侵权者不得不考虑实施侵权可能导致的后果及代价。强化网站平台服务商事先审查责任,改变当前“山寨”网站泛滥成灾的现状。建立强制推行网站登记备案及披露制度,依法披露网站登记人身份信息,可大量减少因此而造成的诉讼,避免司法资源及社会资源不必要的浪费。
降低证据门槛要求,研究引进适用“谁宣传,谁受益”的理念,以谁受益来综合确定侵权主体。
陶瓷行业协会、媒体等不遗余力推动品牌保护宣传工作,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让扬清抑浊变成国民日常自觉行动。
三、针对将他人知名企业字号或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字号在香港登记注册并在大陆实施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可着手从以下方面进行解决。
高度重视,加强源头保护。可研究通过国家工商总局与香港企业登记注册署开展联席研讨会,解决香港企业名称登记门槛低以及企业字号登记注册无限制等问题,从源头上根除部分不法分子将他人知名企业字号或驰名商标在香港登记注册进而在大陆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
建立健全政府部门、法院联合执法机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结合审判实际及社会多发问题,不断总结,探索由国家工商局与香港企业登记注册署建立品牌联合保护机制,共同打击,建立知名企业字号和驰名商标档案库,实行资源共享。探索建立法院和工商联合执法机制,对通过在香港注册空壳公司并在内地实施“傍名牌”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开展执法专项行动。
企业应提升品牌保护意识,及时将企业字号在香港登记注册公司和商标,以阻止他人抢先注册和恶意注册,对于已恶意登记注册的公司,应及时采取行政投诉或诉讼途径进行撤销。
总之,新时期上述二类典型的品牌不正当竞争侵权问题的有效解决,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以及自我规范约束,更需要有关部门不断的探索和创新。相信经过各方努力,多管齐下,在走过当前“阵痛”之后,必然迎来品牌快速发展及知识产权全面有效保护的“黄金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