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我县工商联(商会)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发(2010)1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县委的《实施意见》,工商联(商会)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促进了非公经济快速发展和非公经济企业家队伍日益壮大。特别是2013年1月晋江市德化商会成立后,异地德商抱团发展意识明显增强,北京、上海、深圳等德商比较集中的地方都积极筹备成立异地商会。鉴于异地商会都以“地名+德化商会”为名,为区别名称,体现指导、联系、协调等职能,日前,经县委编委会批准,同意将德化县商会更名为德化县总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