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一场保护青瓷古窑址的座谈会在小梅镇隆重举行,来自两镇10村30多名村民代表与法律和文物工作者热切交流共同关心的话题。当天,市法院、市文广出版局(博物馆)、司法局、小梅镇、查田镇联合举办第8个“文化遗产日”——法律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题法制宣传活动,共同预防和打击破坏青瓷古窑址的违法犯罪行为。
我市是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以出产龙泉青瓷、宝剑著称。龙泉窑是中国陶瓷史上烧制年代最长、窑址分布最广、产品质量最高、生产规模和外销范围最大的青瓷历史名窑。记者从市博物馆了解到,我市境内现有青瓷窑址395处,分布在9个乡镇(街道)、39个行政村。祖先为我们留下了一笔巨大的财富,但同时也让一部分居心不良的人看上了这些深埋在地下的“宝藏”。
近年来,盗掘青瓷古窑址犯罪屡屡发生,既破坏了龙泉青瓷古文化宝藏,又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伤害。2010年以来,市法院共审结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刑事案件10件,判决罪犯22人,其中,2010年1件1人、2011年2件3人、2012年6件16人、2013年1-5月1件2人;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12人,其中5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2年12月3日,王某某、郭某某二人经事先商量,携带作案工具,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窑龙泉窑遗址范围内挖掘古窑址,盗掘大量青瓷碎片。次日,两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王某某、郭某某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罪,依法判处二人有期徒刑10年,各处罚金5000元。
市法院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我市列入全国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青瓷古窑址较多,刑法把盗掘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作为从重量刑的情节之一。青瓷古窑址是祖先留给我们的珍贵文化遗产,是我市青瓷文化的历史资源宝库,保护好古遗址就是保护好龙泉青瓷的命脉,对于盗掘青瓷古窑址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