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长期以来是中国经济的一个老大难问题。在近年国进民退、宏观调控与经济减速的大环境中,此问题变本加厉,连民间融资一向活跃的沿海地区如温州等都出现了“金融危机”的现象,信用干枯、资金链断裂、企业纷纷倒闭,而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的处境更可想而知。
中小企业是中国私营经济的核心支柱,是创造就业、税收与社会流动性的关键主体。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善融资环境,中小企业今后的发展将步履维艰,中国经济的活力将会显著下降,未来经济转型与可持续增长将受到严重威胁。 那么,如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中国新近推出了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点,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 回顾中国的改革历程,一些有里程碑式意义的重大改革是自下而上、通过地区性的试点而取得突破的,比如安徽、四川的农村家庭责任承包制、深圳特区的市场化与对外开放试验等。 有些重大改革举措,比如20世纪90年代初的财税体系改革和外汇体制改革,及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则是政府自上而下推进的,也获得了空前的成功。 金融改革,从本质上涉及国家法律、监管与宏观金融政策体系,自上而下才能取得最大的效果。比如,上海成为国际金融中心进展颇慢,原因主要不在上海,而在于中央没有提供包括资本账户开放等必要的全国性政策配套改革与支持。 鉴于推动全国性改革目前尚缺乏政治动力,笔者认为温州先行先试或有价值。 但是,不论是在温州一地,还是在全国各地,如果要从根本上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症结,必须在如下几个方面取得实质性的突破。 首先,需要打造多元化的金融体系。 中国现行金融体系不能有效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要,是一个客观的事实。但鉴于中国金融资产绝对额以及资产/GDP的比率皆已经居于全球前列,显然不是金融业规模不足的问题,而是金融体系的结构问题。中国金融体系最显著的结构薄弱环节就是同质化,表现为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发展滞后;金融机构数量较少,差异化经营模式欠缺等。 就拿最重要的银行体系来说,如果把国有控股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和外资银行统统算在一起,中国目前银行机构仅412家。而在经历了一波波收购兼并之后,包括最近金融危机中的倒闭与整合潮,美国的银行机构仍有6291家之多。即使考虑美国经济是中国的3倍,中国显然还有很大的余地开设更多数量的银行机构,特别是社区银行或地区性金融机构。 除了数量有限,中国银行业存在严重同质化经营,各类机构树有几乎共同的信贷门槛、标准与要求,面向相同的目标客户群,提供雷同的产品与服务种类。国有背景的中国银行体系传统上偏重于服务大型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企业,以及各类政府性融资平台。私有背景的中小企业从来就不是其主要服务对象。 在同质化经营模式下,银行业对于千差万别的中小企业融资实行的是“一刀切”。如果某私营小企业在一家银行申请贷款碰壁,则它可能在另外一家机构也借不到款。而且,如果中小企业在银行机构融不到资,在非银行金融机构往往也是机会渺茫。 第二,显著打破市场准入堡垒,开放私营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 金融机构数量的严重不足,业务模式的严重同质性,信贷政策的死板与“一刀切”,意味着中小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在宏观调控时期中小企业尤其首当其冲。
同时,不合理的法律法规继续严格地限制了私营资本在金融服务领域的“市场准入”。 所以,“非法融资”“非法集资”及“高利贷”在中国总是屡禁不止。 开放私人资本进入金融服务市场,成立更多地区性私营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长远与根本之计。 中国法律法规对于金融机构发起人资质与一般股东资质设立了国际上罕见的苛刻条件与要求。 比如,成立村镇银行必须由一家现有的银行机构作为发起股东,并规定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小额贷款公司的单一自然人与法人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贷款业务资金来源必须主要为自有资本金,无论如何从金融机构融资余额不能超过净资本的50%。 对于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也设有关于发起股东与一般股东资质的一系列不合理限制。这些所谓资质条件本质上严重偏向国有企业,而对于私人资本的进入造成了极为不公平的待遇。温州的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如果能够真正为私营资本平等地进入银行等金融服务领域扫除体制性障碍,那将是具有深远意义性的贡献。 第三,尽快发展中国债券市场。 中国的债券市场即使相对于仍欠完善的股票市场,也是极度发育不良,加剧了中小企业融资的困难。 如果建立了一个深度运作良好的债券市场,并建立了一个较广的机构投资者基础,中国就完全可以推出非投资品级债券,或俗称“垃圾债券”,为高成长中小企业提供一个新的但重要的融资渠道。
第四,发展与壮大天使投资、VC投资与PE行业。 中国近年来兴起了一股PE热,初看之下似乎PE过剩了。其实,无论是PE资产管理规模,还是PE实际投资额,相对于中国的GDP与股票市值,还是非常狭小。真正的天使融资与早期VC融资尤其远远落后于美国。这些多种形式的股权投资,可以在中小企业不同的发展时期为其增加资本金,从而为争取银行信贷融资,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私人股权行业的传统掣肘使退出渠道与GP团队人才不足。虽然现在情况已经有很大好转,但是相关法律与监管的死板及不确定性,以及不成熟的机构LP,继续成为制约中国本土VC、PE发展的绊脚石。 第五,设立政府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 中小企业自身的资产、业务与财务较不稳定,外部融资往往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与道德风险,加之中国信贷决策制度过分重视资产抵押而轻视未来现金流预测,过分重视有形资产而轻视包括企业家精神与新型商业模式在内的无形资产,中小企业融资面临着显著难度。 为了有效克服“市场失效”,政府可以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由财政部或中国人民银行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能是为自身无法融资或融资成本过高的中小企业提供基本信用担保,比如为商业银行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暴露承担一定比例的所谓贷款“第一损失”。 第六,成立一家专门管理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性金融机构。 中国在上世纪90年代成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一方面担负了合理的政策性金融的功能,另一方面也为国有银行体系的商业化改革提供了条件。 比如,国家开发银行主要集中于大型基础设施与城市化融资,成绩不菲。 但是作为真正的“开发性融资机构”,对于就业与脱贫中至关紧要的中小企业应该自然地成为其主要的服务对象之一。 如果国开行一定要按现行思路改制转型为一般性商业银行不可,那么我郑重建议中国政府另外设立一家新的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非营利性政策银行,类似于德国的KFW。 KFW属于德国国有,主要通过以主权债信或主权信用担保的优惠条件,从资本市场融资,直接给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或者提供资金给以中小企业融资为主的金融机构,例如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小型城市银行等机构,提供优惠批发性融资、信用担保等。 除了信贷,它还可以根据中小企业客户的融资需求,灵活地提供少数股权与夹层融资。 如果该政策性银行经营妥善、风险管理适当,其低成本融资的优势、免税的优势、规模化经营与中小企业客户多元化的特点等,完全可以保障在较长时期的盈亏平衡,也不至于为公共财政增添负担。同时,这样的机构可以在中小企业融资上,发挥私人金融机构不可比拟的作用,从而创造巨大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