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佛山市环保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告称陶瓷、玻璃制造、铝型材和VOCs排放四套环境整治专项方案已经正式印发实施。陶瓷行业在新标准修订出台前,全部企业仍须在今年11月1日前严格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的指标要求。
电厂、陶瓷、铝型材、玻璃制品四大行业的大气污染整治是佛山市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据环保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佛山市GDP的65%左右来自工业制造,单位面积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是省平均值的约5倍和4倍,削减工业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是减排工作的重中之重。
陶瓷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方案显示,佛山全市陶瓷企业须在11月1日前全面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 B25464-2010)的指标要求;今年12月31日前全面安装在线监测和监控系统,监控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水平。另外陶瓷企业必须实施烟气污染深化治理,要在7月20日前向区上报烟气深化治理实施方案。
而针对《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指标过于严苛问题,早在5月下旬,42家佛山陶企曾集体上书要求修改国标,此事在陶瓷界引起重大反响。而本次公布的整治方案仍要求企业根据该国家标准对陶瓷业进行整治。“协会和相关企业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属于合法权利,但在更新的标准出台前,还将按照现有标准执行。”市环保局副局长李康文还认为,新标准可能更严格,“觉得修订之后可能会对污染物有所放松,可能会是企业一厢情愿。”
据九正建材网了解,本次整治方案涉及佛山全市481家企业,其中陶瓷企业63家。这些企业必须在相应的时间限期内完成整治,全面达到排放限值要求。无法达到方案要求的企业,将被视情况采取停产整治等措施。
“一些不能适应环保要求的企业可能会在整治中被淘汰,一些企业会脱颖而出,因此这对企业既是挑战,也是机会。”市环保局副局长杨永泰表示,今后当企业在环保技术中遭遇难题时,政府部门将分门别类进行技术指导。并再次提醒企业负责人要认真对待此次整治,“耽误一天,就是对企业发展不负责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