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9月16日,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起诉百隆、红枫、吉利3家陶瓷企业排污案,在清镇市生态保护法庭开庭。这是《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颁布后,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提起的首例环境公益诉讼。
据了解,该案件在今年6月5日被清镇市人民法院生态保护法庭受理,7月8日进入庭前调解阶段。7月22日,相关专家赴三家企业污染现场进行调查,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9月16日,在前期准备基础上,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正式起诉百隆、红枫、吉利3家陶瓷企业排污案。庭审现场,原被告双方同意调解,并达成一致意见。
庭审现场,位于贵安新区的被告清镇百隆陶业有限公司、清镇红枫瓷业有限公司和清镇市吉利陶瓷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全部承认原告诉状中所指的环境污染事实,表示将立即整改。原被告双方同意签署和解协议,并将和解协议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官方公示,以方便进行公共监督。法庭将根据公示情况,在有必要调整的前提下,由法院出具最终调解书。
根据当前整改协议,被告3家企业将按照协议分别进行为期90天、80天和100天的整改,停止向外环境排放污水和未达标的废气以及倾倒垃圾,并对已排放的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大气排放达标。
据被告方之一清镇红枫瓷业有限公司环保和安全生产主任黄声和介绍,当前红枫瓷业有限公司业已全面停产整顿,接下来将对企业的环保加大设备投入、加强人员环保意识的培训。“经过这次的案件,我们将更加重视企业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在80天的整改期限中,抓管理、强意识。”黄声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