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非国有博物馆在广东省内居领先地位。
▲观众在非国有博物馆欣赏展品。
深圳商报记者 聂灿/文 韩墨/图
一年一度的深圳博物馆年检工作近日结束,记者昨日从深圳市文物管理办公室了解到,截至2014年年底,经正式批准并登记注册的深圳各类博物馆有41家,其中国有博物馆15家,非国有博物馆26家。深圳市文管办调研员刘涛表示,非国有博物馆已成为我市博物馆事业的一支重要力量。
非国有博物馆地位提升
今年2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博物馆条例》。该条例自2015年3月20日起施行。刘涛介绍,在此之前,2010年1月,国家文物局等七部委印发了《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使得民办博物馆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新时期,深圳民办博物馆的发展也进入了快车道。
刘涛介绍说:“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博物馆总数已达4510家,其中国有博物馆3528家,非国有博物馆982家。过去非国有博物馆有着各种称呼:民办博物馆、民间博物馆、私人博物馆、私立博物馆等,以后就要统一到‘非国有博物馆’上来了。”刘涛告诉记者,《博物馆条例》是建国以后针对博物馆管理的首个行政法规,对“非国有”博物馆来说意义重大。“首先体现在对民办博物馆的‘正名’上。条例第二条规定:‘博物馆包括国有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利用或者主要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博物馆为国有博物馆;利用或者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设立的博物馆为非国有博物馆。’这是一种规范,也符合现阶段我国博物馆在体制机制上的实际状况。”
刘涛认为,《博物馆条例》最大的亮点是,对待国有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一视同仁”,在博物馆设立条件、提供社会服务、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财税扶持政策等方面公平地对待非国有博物馆。“过去在博物馆分类和称谓上,有所谓‘民办’或‘私人’博物馆,把民办博物馆作为公立博物馆的‘重要补充’。这个说法其实就带有一点对民办馆轻视的意味。《博物馆条例》摒弃了这个概念和说法,将博物馆分成‘国有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两类,这本身就体现了对‘民办博物馆’的尊重,说明‘民办博物馆’的地位得以提升。”刘涛说。
深圳在全国处于“第二方阵”
过去在博物馆设立上,由于制度设计的原因,门槛较低,一些博物馆办馆水平不高,甚至出现不少有馆无舍的“挂牌馆”和有馆无文物的“空壳馆”。据统计,全国博物馆中至少有1/5属于这种馆。“深圳不例外,也有这种情况。”刘涛介绍,从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实践看,博物馆事业的发展,要靠社会和个人财富的长期积累,靠社会支持系统的完善配套,靠公民意识的极大提高。而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还较低,各方面条件都还不能充分满足博物馆发展的需要。我国现有的非国有博物馆大多是个人或民营中小企业经营,往往缺乏足够的后续资金保障,因而不少身陷困境,举步维艰。
“相对而言,深圳的情况还好。”刘涛认为,深圳非国有博物馆的优势在于有特色,种类丰富,品级较高。他说:“我市的非国有博物馆,类型有古代和现代艺术类、民俗类、历史类等,藏品包括陶瓷、书画、家具、服饰、文房用具、乐器以及民俗用品等。古陶瓷类博物馆是深圳的强项,这一专题的馆有玺宝楼青瓷博物馆、望野博物馆、惠风古陶博物馆、宋代陶瓷博物馆、龙泉青瓷博物馆等。在收藏品种上,这些馆各有特色。就全国来看,深圳非国有博物馆在数量、规模和办馆水平上,目前大体处于第二方阵,与上海和江浙等地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但在广东省内可以说是领先的。深圳有的非国有馆在藏品管理上也走在业界前列,比如望野博物馆,去年邀请广东省文物鉴定站对其部分藏品进行鉴定评级,一次就评出一级文物32件,这个数量完全可以与一个中等规模的国有博物馆相比。”
非国有博物馆准入门槛提高
已获准设立的非国有博物馆,是否可以高枕无忧,万事大吉?刘涛表示,《博物馆条例》实施后带来的一个明显变化,是非国有博物馆准入门槛提高了。“过去虽然也规定,博物馆的设立由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审批,但各地执行情况不一致,比如广东省就将审批权限下放到了市、区。这次《博物馆条例》虽将过去的‘审批’改为了‘备案’,但这并不意味着放松管理,反而在博物馆设立的把关上比过去更严了。”
刘涛介绍,国家文物主管部门明确表态,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博物馆条例》的相关规定,而不赞成把“备案”事权下放到省级以下部门。“如果说过去几年各地在博物馆建设上有点过热、有点浮躁,那么可以预期,随着《博物馆条例》的实施,博物馆发展有望回到更加理性、正常的轨道。”
还有一点值得关注,《博物馆条例》明确规定博物馆不得收取来源不明或者来源不合法的藏品。前不久国家文物局负责人也在此问题上亮明态度。刘涛认为,不购买,甚至不接受捐赠的来源不明或者来源不合法的文物,这其实也是国际博物馆界共同的职业道德准则。这一准则现已为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博物馆所自觉遵守。所谓来源不明或者来源不合法的文物,其实主要就是指市面上流通的出土文物,这类文物往往是非法盗掘而来。过去在我国,购买这类文物的,不光是非国有博物馆,也包括部分国有博物馆,今后这一现象随着《博物馆条例》的施行有可能得到遏制。另一方面,条例规定,博物馆不得从事文物经营。文物商店必须与博物馆脱钩,否则就会影响公信力,损害博物馆的形象和信誉。
要发展更要提高
“政府对非国有博物馆不能只有要求没有扶持,同样,非国有博物馆对政府和国家,也不能只要求给政策、给优惠、给利益,而不接受监督管理,不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刘涛说:“有个误区还需要澄清,即财税政策的一视同仁,并不是指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都要纳入国家或政府拨款。国有博物馆的正常运行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非国有博物馆的管理者则应当保障博物馆的正常运行经费。当然,《博物馆条例》也规定,国家鼓励设立公益性基金为博物馆提供资助,并鼓励博物馆多渠道筹措资金促进自身发展。”
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认为,非国有博物馆需要改善的核心部分是要建立法人治理机构,它是通过理事会制度,使非国有博物馆成为社会机构,而不是现在理解的“个人的、私人的”博物馆。同时要提高博物馆专业化水平,并且要有办博物馆持续、稳定的经费保障。
要发展,更要提高。这是当前博物馆——特别是非国有博物馆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深圳惠风古陶瓷博物馆创始人韦虎江表示,非国有博物馆在发展中面临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是自身,主要反映在专业人才缺乏,展览的可观性、吸引力不强,宣传推广工作乏力等。比如刚刚过去的‘5·18国际博物馆日’,国有博物馆都举办了各类宣传推广活动,而大多非国有博物馆则无所作为。另一方面,政府在对非国有博物馆的扶持上还有改进和完善之处。比如在资金扶持之外,可尝试国有大馆对非国有小馆进行帮扶的工作,以带动它们业务和办馆水平的提升。”
“当前民间办馆虽然还存在种种问题,但也应看到,在我国社会正处于重要转型期的今天,这些问题的出现其实是正常的、不可避免的。”刘涛认为,作为新生事物,民间办馆还是充满生机的,因为它顺应了我国博物馆事业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反映了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公益文化建设的愿望与诉求。具体到深圳而言,民间办博物馆对于加快我们这个城市的文化积累、培育城市的人文精神有着积极意义。因此,政府应当发挥主导作用,积极引导和扶持非国有博物馆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