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夹江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了环境执法大检查,其中县环境保护局对园区内5家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对5家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对2家企业下达了停产决定书。
据悉,本次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经济开发区和高陶园区内对陶瓷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时,督促入园陶瓷企业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全面消除存在的环境隐患,严防工业园区成为污染集中区。此次通过检查,督促检查组一行发现两家园区内的陶瓷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但也有少数企业仍存在一些不执行环评制度、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到位、危险废物管理不到位,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对此,县环境保护局对经济开发区和高陶园区内5家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对5家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对2家企业下达了停产决定书。
据了解,通过此次环境保护大检查,也让大家清醒认识到,夹江县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历史时期,环境保护工作形势较为严峻,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新增压力还很大,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承载力不足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其中有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陶瓷企业污染治理工作依旧刻不容缓。
因此,接下来,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搞好陶瓷企业环保达新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认真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采取强力措施,确保环保各项工作得到落实,对整改不到位、环境问题仍然突出的要挂牌督办、追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