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拓展国内、国际市场,鼓励陶瓷电商平台交易和建设、实行出口退税政策……夹江县委、县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拓展市场扩大陶瓷产品销售的政策意见》,县财政每年将安排1000万元工业发展产业基金,提高夹江陶瓷产品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促进陶瓷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县域经济健康发展。
《意见》规定,对全年销售收入居全县前十名且同比增长10%以上,产销率95%以上的企业进行奖励;对在云、贵、川、渝、陕、甘等夹江传统陶瓷销售区域市场外的省市县新设直销店、专卖店或在大型卖场设立专卖区的企业进行补助;对在京、津、冀拓展销售区域新设直销店、专卖店或在大型卖场设立专卖区的企业,补助标准提高1倍,对单独设立大中型卖场的企业,补助事项实行“一事一议”,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此外,《意见》鼓励陶瓷企业自营出口或投资设立外贸公司出口产品,对原无出口业绩且当年出口额突破50万美元的企业,或当年出口额在100万美元以上且增幅超过10%的企业,按每出口 1万美元补贴200元人民币的标准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对在国外投资设立营销机构并取得实际出口业绩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人民币奖励;对通过欧亚高铁、蓉欧快铁实现产品出口的陶瓷企业,对陶瓷产品出口所产生的铁路运输费用予以50%补贴,每年单个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
《意见》还鼓励陶瓷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行业垂直平台建设,对企业自建或与第三方合建电子商务平台,且年度网络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并在该县结算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企业在本地电子商务平台注册企业实体店,且电子商务交易额首次突破1000万元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开展宣传的企业,按宣传费用的30%给予补贴,每年单个企业不超过5万元。